納稅間隔期相關規定
不同的稅制,由於課稅對象不同,納稅間隔期就有所不同。
1.商品勞務稅的納稅間隔期
就商品勞務稅而言,既可以按次徵稅,也可以按期課稅,主要取決於課稅對象是否具有穩定性。如果納稅人取得的銷售收入或支付的金額具有穩定性或連續性,按期課稅是比較合理的方法,但是如果稅額很大,期限過長就會造成納稅人現金支付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按日徵稅。顯然,當納稅人的課稅對象只是一次性的或偶然性的,按次徵稅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2.所得稅與財產稅的納稅間隔期
就所得稅而言,也是既可以按次徵稅,也可以按期徵稅。如果納稅人是按期取得所得的,那么就應採取按期徵稅的辦法,通常是按月、季或年徵稅。由於企業利潤是按年計算的,因此企業所得稅通常是按年計征的。對於納稅人按次取得的所得,也可以按次徵稅。計算財產稅的納稅間隔期,與企業所得稅相同。
資源稅的納稅間隔期
資源稅的納稅間隔期,分別為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間隔期,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營業稅的納稅間隔期
營業稅的納稅間隔期,分別為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間隔期,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額,可以按次納稅。金融業(不包括典當業)的納稅間隔期為1個季度。保險業的納稅間隔期為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