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納帕河谷葡萄酒酒體醇厚、濃郁,帶有純正果味,紅酒的厚重感和濃郁度在納帕河谷內自南往北而增強;因特定品種和陳釀時間不同,白葡萄酒呈無色、至禾桿黃、至綠色、至金黃色澤,桃紅葡萄酒呈淡粉紅色至紅玫瑰花色,紅葡萄酒呈紫色,至寶石紅、至紅色、至棕色色澤;香氣具有品種典型特點,包括果香、花香、泥土、香料、堅果和草本植物香氣等。
工藝特色
(1)發酵初期,除濃縮純葡萄汁、乳酸菌、已培養的酵母和酵母培養基、殺菌劑、沉澱劑或準許的發酵助劑以外,禁止添加任何其他物質。
(2)當用於釀造納帕河谷紅葡萄酒、白葡萄酒或桃紅葡萄酒的葡萄汁糖分含量低時,發酵之前或發酵過程中可加入濃縮純葡萄汁以生成酒精。
(3)用可滴定酸含量超過5.0克/升的葡萄汁釀製葡萄酒,釀酒師可在發酵之前、發酵過程中和發酵後加入改良劑調整酸含量。但僅允許在酒的釀造場所進行上述改良。加入葡萄汁或葡萄酒中的改良劑不能使葡萄汁或葡萄酒中的可滴定酸含量低於5.0克/升。
(4)可在發酵之前或發酵過程中向葡萄或葡萄汁中加入酒石酸或蘋果酸或二者的混合物。
(5)發酵結束後,可加入檸檬酸、富馬酸、蘋果酸、乳酸或酒石酸或兩種或多種這些酸的混合物,以調整天然的不足。
(6)可在相同的釀酒場所釀造發泡葡萄酒。可使用二氧化碳、氮氣或二者的混合物,在含汽葡萄酒轉運或裝瓶時保持負壓。
(7)起泡葡萄酒、人工加氣起泡葡萄酒和釀造起泡葡萄酒或人工加氣起泡葡萄酒的任何基酒,其酒精含量不能超過14%。
(8)葡萄酒應存儲在罐、大木桶、小橡木桶、有包裝或無包裝的玻璃瓶,或其他合適的不會污染葡萄酒的容器內。
(9)惰性纖維、紙漿、泥土或類似原料可在葡萄酒的窖藏和最終調製中用作助濾劑。
(10)過濾、澄清或提純葡萄酒過程中使用的原料可去除混濁、沉澱以及異味。
產地環境
地質
納帕河谷的地質多樣而獨特,由板塊運動、火山活動和聖保羅灣的沖積水和洪水形成,聖保羅灣曾進入過納帕河谷。納帕河谷被納帕河分開,納帕河沿著納帕河谷的錐形地形流過,由其南部可全面通航的河流逐漸縮窄到北端的僅僅一條小溪。納帕河谷的地形變化體現在其長度方向,由南部多風的河口平地和平緩的山丘到卡利斯托加市山谷狹窄的頂部,位於東面聖海倫娜山山腳的帕里塞德(Palisades)陡峭的岩壁與西面森林茂密的馬雅卡瑪絲山脈之間。
土壤
納帕河谷也同樣因其土壤的多樣性而獨特。原始存在的火山土、海洋土和沖積土,都是由納帕河谷6千萬年曆史長河中的地質事件產生的。岩石丘和沖積扇打斷了谷底,每一處都在記載著過去的地質事件。這個區域的地方志證明了有多種多樣的土壤,並且超過30種不同類型的土壤已經得到了識別。從排水良好的礫質土壤到保濕的鹽質黏土,這些土壤的深度和肥沃程度都不同。盛產葡萄的納帕河谷多種多樣的土壤類型賦予納帕河谷葡萄酒獨特的性質,並促成納帕河谷葡萄酒的優良品質。
氣候
受山脈以及臨近太平洋的影響和作用,納帕河谷屬於很適合優良釀酒葡萄生長的溫帶氣候。這裡漫長生長季的特點是白天陽光充足、溫暖、乾燥,夜晚涼爽,為葡萄緩慢均勻的成熟提供了一個理想的綜合條件。此外,沿著山谷,葡萄生長條件存在較大差異。卡利斯托加,位於谷頂,白天氣候炎熱,但同時葡萄又被從三面包圍的高山吹來的冷空氣保護,適宜各種紅葡萄酒原料品種生長。在山谷口的卡內羅斯(Carneros),葡萄不斷地被霧和大風冷卻,只有在午後的風吹散晨霧後太陽才能短暫的照射葡萄,所以適合喜涼爽氣候的黑皮諾(Pinot Noir)和霞多麗(Chardonnay)葡萄品種生長。正是由於這裡獨特的氣候和地理條件,使得各種優質釀酒葡萄生長在納帕河谷地區,生產出世界上享有很高知名度的葡萄酒。
歷史淵源
納帕河谷最初由美國土著Wappo居民開拓,土著人稱其為“納帕”,意為“富饒之地”,其後的歐洲移民亦採用此名。喬治·楊特(George Yount)於19世紀40年代建立了納帕的第一個葡萄種植園。1861年,第一批釀酒廠在納帕河谷建立,包括至今都還在經營釀酒的查爾斯·克拉格(Charles Krug)酒莊。克拉格之後,H A Pellet、John Lewelling、Matthew Vann、HW Crabb和General E D Keyes都在納帕河谷建立了釀酒廠。 除此之外,還有大量小型葡萄園,面積從5英畝到20英畝不等。
至1875年,納帕河谷葡萄酒釀造已經非常普及,成立了聖海倫娜葡萄種植俱樂部(St. Helena Viticultural Club),俱樂部的組建目的是為了宣傳不同的和最佳的葡萄栽培知識,介紹和普及高質量葡萄品種。關於俱樂部在納帕河谷的葡萄種植者和釀酒者之間傳播大量關於葡萄種植信息的作用,都有史料記載。另外,納帕葡萄種植協會(Napa Viticultural Society)於1881年成立,其目的幾乎同聖海倫娜葡萄種植俱樂部如出一轍。納帕葡萄種植協會至少每月集會一次,書面記載顯示,這對納帕縣的釀酒者大有裨益。
到1889年,在納帕河谷已有超過140家釀酒莊。同年,法國人首次同意納帕河谷葡萄酒進入在巴黎世界博覽會上進行的法國葡萄酒比賽,而納帕河谷葡萄酒在此次比賽中贏得了20枚獎牌。然而,在19世紀90年代,由於納帕河谷超過一半的葡萄園受葡萄藤根瘤蚜病所襲,納帕河谷葡萄酒業曾一度受挫。隨後又迎來了直到1933年才結束的美國禁酒期。在禁酒期間,一些納帕河谷釀酒莊靠製造被許可的宗教聖禮葡萄酒生存。
禁酒期過後,納帕河谷葡萄酒業開始復興,在20世紀40年代和50年代葡萄酒產量持續增長。在20世紀60年代,納帕河谷釀造出更多優質葡萄酒,一時供不應求。納帕河谷也成為了旅遊景點,吸引著渴望參觀釀酒酒莊、品味納帕河谷葡萄酒的遊客來訪。《加利福尼亞州土地保護法》,即人們熟知的《威廉遜法》,鼓勵加利福尼亞州的土地用於農業。該法於1966年通過並於1969年被納帕縣採用。因此,截至2005年,納帕縣已有69340英畝土地專門為農業用途而受保護。
1976年,以納帕河谷葡萄釀製成的葡萄酒與來自法國最好酒莊的葡萄酒一起選去參加了一次特殊的品鑑會。品鑑會的地點是在法國巴黎,法國品酒師也參與其中,這就是著名的“巴黎品鑑”(Judgement of Paris)。經過評判,最好的葡萄酒是來自加利福尼亞州用納帕河谷葡萄釀製成的葡萄酒,這使得加利福尼亞州和納帕河谷成為了與歐洲葡萄酒產區同等的葡萄酒區。
由於納帕河谷地區的葡萄園擁有獨特和複雜的農業氣候條件,並且生產管理完全按照美國法律,納帕河谷地區生產的葡萄酒贏得了美國和全世界挑剔的消費者的青睞和認可。因此,該地區生產的葡萄酒長期被美國和各國同業和公眾所熟知,並贏得很高的國內和國際聲譽。任何同業或公眾成員在訂購納帕河谷葡萄酒或看見來自納帕河谷的葡萄酒廣告或葡萄酒出售時,都會期待這是從上述加利福尼亞州納帕河谷地區生產的質量上乘的葡萄酒。
因此,雖然“NAPA VALLEY”僅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一地名,但當它與該地區生產的葡萄酒一起使用時,已在公眾心目中樹立了獨特性和美譽度。所以,將這個名稱使用在葡萄酒上構成了所有那些在該地區生產的葡萄酒的良好信譽。
有關納帕河谷地理標誌的美國法律:
①美國《聯邦法規法典》第27部第4.25(e)章規定,酒中至少85%的葡萄來自確定種植區範圍內,且葡萄酒需在美國葡萄種植區所在的州加工完成,只有滿足這項條件,該美國葡萄種植區(的名稱)才能用於葡萄酒上。
②美國《聯邦法規法典》第27部第9.23章規定,“NAPA VALLEY”是美國葡萄種植區。因此,如85%或以上的酒液來自產於納帕河谷的葡萄,且最終在加利福尼亞州生產完成,則該葡萄酒可使用“NAPA VALLEY”(納帕河谷)這一地理標誌。
生產情況
2011年,納帕河谷葡萄酒產量占全加州紅酒產量的4%。
產品榮譽
1889年,法國人首次同意納帕河谷葡萄酒進入在巴黎世界博覽會上進行的法國葡萄酒比賽,而納帕河谷葡萄酒在此次比賽中贏得了20枚獎牌。
2012年09月24日,原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納帕河谷葡萄酒”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納帕縣納帕河谷。
質量技術要求
一、名稱
納帕河谷(葡萄酒)。
二、產地
1.葡萄種植區: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納帕縣納帕河谷“美國葡萄種植區”。
2.生產加工區:美國加利福尼亞州。
三、產品描述
1.產品要求: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生產且至少用85%或以上的產自納帕縣納帕河谷“美國葡萄酒種植區”的葡萄所生產的葡萄酒。
2.葡萄品種:
(1)紅葡萄酒:生產納帕河谷紅葡萄酒所用的紅葡萄品種主要包括:紅葡萄酒:生產納帕河谷紅葡萄酒所用的紅葡萄品種主要包括: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品麗珠(Cabernet Franc)、巴貝拉(Barbera)、查博諾(Charbono)、佳美(Gamay)、歌海娜(Grenache)、馬爾貝克(Malbec)、馬塔羅(Mataro)、 美樂(Merlot)、小維多(Petit Verdot)、小西拉(Petite Sirah)、黑比諾(Pinot Noir)、 普拉米蒂沃(Primitivo)、桑嬌維賽(Sangiovese),拉(Syrah)、丹魄(Tempranillo)、國家圖瑞加(Touriga Nacianal)和增芳德(Zinfandel)。
(2)白葡萄酒:霞多麗(Chardonnay)、白詩南(Chenin Blanc)、瓊瑤漿(Gewurtztraminer)、瑪珊(Marsanne)、白麝香(Muscat Blanc)、白比諾(Pinot Blanc)、灰比諾(Pinot Gris/Grigio)、胡桑(Roussanne)、長相思(Sauvignon Blanc)、麝香索維農(Sauvignon Musque)、綠索維農(Sauvignon Vert)、賽美蓉(Semillon)、維歐尼(Viognier)和白雷司令(White Riesling)。
(3)桃紅葡萄酒 (Rose Wine):生產納帕河谷桃紅葡萄酒的葡萄品種主要包括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黑比諾(Pinot Noir)、西拉(Syrah)、美樂(Merlot)、品麗珠(Cabernet Franc)和增芳德(Zinfandel)。
3.陳釀:納帕河谷葡萄酒的陳釀時間由酒莊決定,但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等紅葡萄酒通常在木桶中窖存18個月,裝瓶後再熟化18個月才能出售。霞多麗等白葡萄酒通常在木桶中窖存18個月裝瓶後熟化6個月才能發售;有些白葡萄酒,如長相思(Sauvignon Blanc),要在木桶或不鏽鋼罐中窖存4至6個月後再裝瓶出售。
4.產品質量標準和特色:
(1)感官特色:
①酒體醇厚、濃郁,產自天然、成熟的葡萄,帶有自然的酸度;
②帶有純正果味,襯出產區和特定品質的地域和區域性特徵;
③紅酒的厚重感和濃郁度在納帕河谷內自南往北而增強;
④納帕河谷南部氣候涼爽的區域,紅葡萄酒的單寧較柔,而北部及沿著谷底的山地的區域,酒的單寧較強;
⑤因特定品種和陳釀時間不同,白葡萄酒呈無色、至禾桿黃、至綠色、至金黃色澤,桃紅葡萄酒呈淡粉紅色至紅玫瑰花色,紅葡萄酒呈紫色,至寶石紅、至紅色、至棕色色澤;
⑥葡萄酒的香氣具有品種典型特點,包括果香、花香、泥土、香料、堅果和草本植物香氣等。
(2)理化指標:
①酒精含量(%體積百分數):7%至24%。
②二氧化硫:≤百萬分之250。
③揮發酸(以乙酸計,克/升):≤1.2
5.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產品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也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