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人名解析
按照馬來人名字結構,此人馬來名 Mohammad NajibAbdul Razak中,“ Abdul Razak”是父名,不是姓氏,提及此人時應以其本名“ Mohammad Najib”為主。
針對此人本名和父名,不同媒介體存在不同譯法:
•本名“Mohammad Najib”一般譯為“莫哈末·納吉”,也被譯為“穆罕默德·納吉布”;可簡稱為“納吉”或“納吉布”。
•父名“Abdul Razak”一般譯為“阿都拉薩”,也被譯為“阿卜杜爾·拉扎克”;可簡稱為“拉薩”或“拉扎克”。
從政以前
1953年7月24日,納吉生於彭亨州。
1974年,納吉赴英國諾丁漢大學深造,後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
納吉從政前,曾任職於馬來西亞中央銀行和國家石油公司。
黨職記錄
1976年至1980年,納吉成為北根區部青年團長
1976年至1982年,納吉成為巫青團中委
1980年至1982年,納吉成為北根區部副主席
1981年至1987年,納吉當選馬來民族統一機構(巫統)最高理事會成員。
1982年至1987年,納吉當選巫統青年團(巫青團)副團長。
1982至1983年,納吉成為彭亨州聯委會署理主席。
1982至1988年,納吉成為北根區部主席。
1983至1987年,納吉成為彭亨州聯委會主席。
1987至1989年,納吉成為巫青團代團長。
1987年,納吉被任命為巫青團運動的代理領導人。
1988年至1993年,巫統重組,納吉被選為巫青團團長。
1993年,納吉當選為巫統的6位副主席之一,並在1996年和2000年黨內大選中連續當選巫統副主席。
2004年至2009年,納吉開始擔任巫統署理主席。
2009年3月26日,納吉接任巫統主席。
2018年5月12日,為了對其帶領的國陣在2018年馬來西亞選舉中慘敗負責,納吉宣布辭去巫統和國陣主席職位。
2018年5月12日馬哈蒂爾下令禁止前總理納吉布及其妻子離開馬來西亞。
官職記錄
1976年,納吉的父親敦阿都拉薩離世。父親病逝後納吉代父參選國會議席,時年22歲,最終成為馬來西亞國會最年輕的議員。
1978年,納吉出任馬來西亞能源通訊部副部長,成為該國歷史上最年輕的副部長。
1980年,納吉出任教育部副部長。
1981年,納吉出任財政部副部長。
1982年,馬哈迪出任馬來西亞首相之際,安排出身於彭亨州貴族的納吉擔任彭亨州州務大臣(相等於中國省長)。
1986年,納吉出任文化、青年及體育部長。
1988年,納吉出任青年及體育部長。
1990年,納吉出任國防部長。
1995年,納吉出任教育部長。
1999年,納吉出任國防部長。
2004年1月,納吉開始擔任馬來西亞副首相兼國防部部長。
2008年9月,納吉的國防部部長被調換成財政部部長。
2009年4月3日,納吉在吉隆坡國家皇宮宣誓就職,成為第六任馬來西亞首相。
2018年5月9日舉行馬來西亞大選,納吉敗選,而高齡93歲的希望聯盟主席馬哈迪(Mahathir Mohamad)取代納吉,宣誓就任第七任馬來西亞首相。
個人生活
納吉經歷過兩段婚姻:
原配妻子為吉蘭丹州公主東姑再納東姑依斯乾達(Tengku Puteri Zainah Tengku Eskandar Sharifudin),育有2子1女,這段婚姻起於1976年,終於1987年。
第二任妻子為羅斯瑪·曼梳(Rosmah Mansor),育有1子1女。
人物事件
訪華記錄
納吉曾於1992年、1997年和2005年分別以國防部長、教育部長和副首相兼國防部長身份訪華。
納吉就任首相後,在2009年、2014年、2016年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
茅草行動
1987年,馬來西亞發生茅草行動事件,當時納吉擔任巫青團團長。同年10月17日,一項以納吉為首的巫青團集會現場展示了寫著“ 以華人的鮮血染紅它( 馬來短劍 )”的布條,納吉還在集會上手持馬來短劍並說過“我不會收回這把馬來短劍,除非它嘗到華人的血”的言論。上述集會記錄在1988年3月3日馬來西亞國會上提呈的一份政府白皮書《朝向保護國家安全》。2009年6月15日,已是馬來西亞首相的納吉否認曾發表上述煽動性演講,他表示:“ 這個事件不曾發生,我也不曾發表這樣的言論”。
蒙女命案
2006年,馬來西亞發生阿爾丹杜雅·沙麗布謀殺案。納吉的兩名保鏢及前親信阿都拉薩巴京達因涉案被控,2015年兩名納吉保鏢在終審中罪成維持絞刑判處,而納吉前親信被判表罪不成立獲得無罪釋放。
2008年公布一份法定聲明指控納吉與阿爾丹杜雅(阿坦托婭)有不尋常關係且涉及潛水艇軍購案的此案主要證人巴拉蘇巴馬廉於2013年逝世,其遺孀珊塔米絲薇於2014年6月首次起訴納吉夫婦等九造,索償190萬令吉。納吉等九造被她指控在違反巴拉一家意願下,串謀恐嚇和誘導巴拉一家離開馬來西亞,流亡至印度欽奈近5年。不過,高庭、抗訴庭和聯邦法院已先後撤銷該項民事訴訟。2017年10月11日,高庭首次諭令納吉夫婦須在14天內提呈答辯書,需要提呈答辯書。首相納吉夫婦在答辯書中否認所有指控,包括否認曾施壓巴拉撤回法定聲明,並表明指控虛假及毫無根據。
回教國論
2007年7月17日,時任副首相納吉發表言論指馬來西亞從來不是世俗國家而是“ 一個擁有本身特徵的回教國”,他說:“ 回教 是我國的官方宗教,我國是回教國,但不表示我們不尊重非回教徒,回教徒與非回教徒都享有本身的權益”。納吉單方面、獨斷及違反憲法的詮釋不僅遭到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立即反駁和斥責,國陣第二大成員黨馬華公會的中央宣傳局隔日也特別發表文告斬釘截鐵地表明馬來西亞是一個世俗國。馬華總秘書黃家泉在翻閱了草擬聯邦憲法時的檔案後指出,馬來西亞肯定是一個世俗國,也是獨立先賢們所達至的社會契約和共識;馬華國會議員王乃志指出:“ 我國的穆斯林占大多數並不代表馬來西亞是一個回教國,而是馬來西亞是一個擁有大部分穆斯林的世俗國”。
廿六億門
2015年7月,《華爾街日報》與《砂拉越報告》首次報導七億美元捐款案,報導指出兩公司分別匯入6億8100萬美元及4200萬令吉到納吉私人賬戶,事發後原任總檢察長阿都乾尼開檔調查。同年7月27日,政府以健康理由終止阿都乾尼職務,並委任聯邦法院前法官阿班迪為新任總檢察長。阿都乾尼“被卸職”後公開聲明本身健康“OK”,然而首相署部長南茜蘇克里堅稱其有健康問題。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反貪會)調查完畢後,將在提呈給馬來西亞總檢察署的調查報告中建議在三項罪名下提控納吉,包括刑事法典第403條文(不誠實挪用財務)。2016年01月26日,總檢察署總檢察長阿班迪事後卻宣布納吉沒有涉及刑事罪或貪污行為,決定不提控納吉,該決定引起反貪會不滿。
出國遭禁
納吉帶領的國陣在2018年馬來西亞選舉中慘敗。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下令移民廳將前首相納吉和夫人列入黑名單,禁止他們出境離開馬來西亞,以避免未來若當局因一馬公司案而提控納吉時,還必須向其他國家申請引渡納吉回國受審。
貪腐案
•警方搜查
2018年5月17日晚,馬來西亞警方搜查三間前總理納吉布家人的豪華公寓單位,並於18日凌晨帶走裝有名牌包的284個箱子及72包首飾、數目不詳的現金、手錶及其它貴重物品。警方用購物推車把這些查獲物品從公寓運出,裝入5輛警方卡車。
警方查獲的名牌包中包括了愛馬仕(Hermes)、柏金(Birkin)、路易威登(LV)等超級名牌,但暫不清楚所查獲物品的總價值。
•反貪傳喚
2018年5月12日,馬來西亞移民局禁止納吉布和妻子離境。
2018年5月18日,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傳喚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要求他22日前往這一委員會就“一馬發展公司”案接受問詢。這次傳喚將收集納吉布有關一馬發展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的陳述。
SRC國際曾是一馬發展公司旗下能源企業,2012年劃歸馬來西亞財政部直接管理,當時納吉布兼任總理和財政部長。按照法新社的說法,SRC國際數以億計美元資金去向不明。
路透社報導,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掌握的證據顯示,SRC國際旗下1050萬美元流入納吉布“腰包”。
一馬發展公司是馬來西亞國家投資基金,由納吉布2009年主導設立,曝出資金去向不明案件,包括納吉布等多名政府官員涉嫌侵吞公款。新任總理馬哈蒂爾⋅穆罕默德就任後,重新調查一馬發展公司案。
•搜查住宅
2018年6月27日,馬來西亞警方公布了對該國前總理納吉布及其親屬住宅的搜查結果,搜查出的現金、珠寶等物品價值合計約為11億林吉特(約合人民幣18億元)。
•逮捕
2018年7月3日,納吉布在首都吉隆坡的家中被反腐敗部門逮捕。
•保釋
2018年7月4日,納吉布抵達吉隆坡法庭,對4項指控拒絕認罪,馬來西亞高級法院法官裁定,納吉布最終獲準以100萬令吉(約164萬人民幣),外加有兩名擔保人存在的條件下保外候審。同時,法院也要求其上交國際護照。
•再次逮捕
2018年9月19日,馬來西亞反貪委員會稱,納吉布被逮捕,牽涉“一馬發展(1MDB)”洗錢調查一案。
2018年9月20日下午3時,納吉布被帶往吉隆坡地庭第三次面控,遭到25項與1MDB醜聞有關的腐敗和洗錢指控,其中21項與洗錢相關的罪名,4項貪污罪名。這其中包括數億美元被轉移到他的個人銀行賬戶。加上他今年7月面對的控狀,迄今為止納吉布一共面臨32項控狀。
•夫人被控
2018年10月4日,現年67歲的馬來西亞前總理夫人羅斯瑪抵達吉隆坡地方法庭。據馬來西亞媒體《透視大馬》4日報導,她將面臨17項洗錢、逃稅等指控。
新加坡《聯合早報》4日稱,這是馬來西亞有史以來第一次有前總理夫人被控。3日上午10時40分左右,羅斯瑪到布城反貪會總部錄供,5個小時後被捕。
4日上午8時30分左右,羅斯瑪在反貪部門官員和警方的押送下,由布城抵達吉隆坡地方法庭,首次上庭。10分鐘後,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也到庭,夫妻二人4日分別在吉隆坡法庭大廈內出庭。馬來西亞《星報》稱,納吉布面臨32項指控,包括濫用權力、失信和洗錢等。
•保外候審
2018年10月25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在吉隆坡法庭因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國家投資基金腐敗案的新案情,而被提起濫用信任的6項指控,涉及金額高達約66.36億林吉特。最後,法官批准讓納吉布以100萬林吉特和兩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護照也交予法庭。據報導,該案件定於11月29日過堂。
2018年12月13日,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一馬公司)前總裁阿魯甘達因涉嫌刪改“一馬公司”總審計報告,12日分別被控濫權及串謀罪。兩人否認有罪,獲準各以50萬令吉保外候審。
•出庭
2019年1月28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出庭,被加控3項洗錢罪名。不過納吉布當庭否認有罪。法官隨後決定將在2月7日再次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屆時或將決定庭審日期。另外,主控方還向法官申請修改納吉布早前6項控狀中涉及刑事法典第409條的3項控狀,撤銷相關控狀中40億林吉特字眼,同時也修改另外3項控狀。申請均獲法官批准 。
2019年2月11日,由於馬來西亞抗訴法庭11日下午批准了前總理納吉布的申請,吉隆坡高等法院原定於12日開始對納吉布所涉SRC國際有限公司案7項指控的審理將推遲。
學歷造假
2019年2月11日,馬來西亞行動黨克蘭芝區州議員張哲敏對納吉布的質疑,懷疑納吉布未完成英國諾丁漢大學學業。2月12日,納吉布回應強調,自己的學位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