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環境保護局

負責環境保護三級管理網工作,指導街辦事處和轄區內各單位開展環境保護工作。 八、負責環境保護三級網路建設,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和轄區各單位開展環境保護工作。 十四、負責環境保護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

簡介

紅橋區環境保護局機關內設局辦公室、法制宣傳科、業務管理科、開發管理科、環境監理科;下屬二個直屬單位:紅橋區環境監察支隊、紅橋區環境保護監測站。

辦公室職責

負責局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督辦,制訂局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綜合性業務督查工作,編制本轄區環境保護髮展規劃,參與制定本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負責局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機要、秘書、文電處理與督辦及會議組織、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和信息中心建設和辦公自動化管理及檔案管理和局機關安全、保衛、車輛調配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統戰、保密、工、青、婦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案的登記、交辦、督辦工作。負責局精神文明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局人事、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局組織和黨務工作。

業務管理科職責

負責綜合性業務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實施全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開展創建環境保護模範社區、城區活動。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統計工作。負責環境保護三級管理網工作,指導街辦事處和轄區內各單位開展環境保護工作。對水環境質量工作負責。負責監督檢查國家和本市頒布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在本區的貫徹實施;制訂本區水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制訂水污染防治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地面水水質保護工作;組織制訂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發放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對大氣環境質量工作負責。負責監督檢查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在本區的貫徹實施;制訂本區大氣污染防治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制定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煙塵、粉塵、有毒有害和惡臭氣體、工藝廢氣、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制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發放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對聲環境質量工作負責。負責監督檢查固體廢物、放射性同位素、電磁輻射、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等國家和本市頒布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在本區的貫徹實施,制訂管理辦法及污染防治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有毒化學品登記,發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對本區生態環境質量工作負責,負責本區生態環境的管理工作。

紅橋區環境保護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管理規定、辦法、資源配置政策並貫徹執行。
二、編制全區環境保護髮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執行;參與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以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負責區域環境統計工作。
三、監督管理區域內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輻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定期開展污染源調查工作。
四、組織和實施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五、負責制定轄區內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審批並監督檢查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負責排污申報登記,發放排污許可證、徵收排污費、“三同時”,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事實與管理。
六、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的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保護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保護自然資源、自然景觀。
七、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創建環境保護模範社區、城區工作。
八、負責環境保護三級網路建設,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和轄區各單位開展環境保護工作。
九、負責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對轄區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承辦區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提案;開通環保“12369”熱線,受理民眾環境投訴。
十、組織環境監測和編寫並發布環境質量周報和環境保護質量報告書,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提供有關改善的對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開發、引進推廣環境保護先進技術設備和經驗,開展區域間環境保護合作與交流。
十二、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協調有關部門以多種形式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和環保知識,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十三、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開展排污費依法徵收監管工作。
十四、負責環境保護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環境保護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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