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委員會根據相關法律,堅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工作思路,倡導精神文明和社會公德,努力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定期召開村(居)民情民意聽證會和村(居)委議事會,集體研究村(居)大事,實行“村(居)務、政務、財務”三公開制度,接受民眾監督。成立了村(居)民義工服務隊,以關注弱勢群體,為村(居)民排難解憂為宗旨,努力為村(居)民提供基礎生活保障和救災助學、幫困、助殘、扶老、法律等援助。
近年來村(居)委會先後獲得了:省級村集體財務規範化先近集體、市級經濟實力百強村;先進黨總支部;區軍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動示範社區;區社區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區計畫生育先進集體;區先進基層武裝單位;區農業普查先進集體;區優秀青年志願服務隊等稱號,被村(居)民譽為和諧紅山,服務於民的戰鬥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