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斯帕洛·戴維·湯普森

約翰·斯帕洛·戴維·湯普森

1865年在新斯科舍省娶得律師資格,1877年進入政界、作為自由黨-保守黨人當選省立法會議議員。 1891年麥克唐納去世,其繼任者艾博特於1892年辭職後,被任命為黨的領袖。 繼任:

簡介

約翰·斯帕洛·戴維·湯普森
約翰·斯帕洛·戴維·湯普森爵士(Sir John Sparrow David Thompson)(1845年11月10日新斯科舍省哈利法克斯 —1894年12月12日),是第四任加拿大總理。(1892年12月5日—1894年12月12日 )

生平

1865年在新斯科舍省娶得律師資格,1877年進入政界、作為自由黨-保守黨人當選省立法會議議員。1878年任檢查院長,1879年任女王法律顧問,1882年任新斯科舍省總理,同年下台。在任省最高法院法官後,1885年當選自治領議會議員。在約翰·亞歷山大·麥克唐納的聯邦政府中任法務部長,在許多政教爭端中維護政府的立場。這些爭端包括里爾被處死後的反應,對《耶穌會會士地產法》(1888-1889)的反應和對法語處於次要地位的反應等,1888年促使締結英美漁業協定、因此受封爵士。1891年麥克唐納去世,其繼任者艾博特於1892年辭職後,被任命為黨的領袖。出任總理直至去世。他是在維多利亞女王主持下加入女王顧問團的招待午宴中突然暈倒,數分鐘後死在御醫懷中的。

評價

他的去世震動了整個加拿大,他的品質贏得了全國人民對他的熱愛和尊重。他畢生誠實無私,為人高尚。他的一位保守黨同僚說過:“湯普森根本不會成為政治家。他在判斷是非時,不是從本黨政治利益出發,而是從國家利益出發。”雖然湯普森同其他加拿大人總理一樣,覺得政治生活非常乏味,但作為一位傑出的領袖,他在國內外享有盛名。湯普森的總理任期太短,所以他沒有經受國家危機的考驗。湯普森50歲逝世不僅是保守黨的重大損失,而且是國家的重大損失。

資料

前任: 約翰·阿伯特
繼任: 麥肯齊·鮑威爾
配偶: 安妮·艾弗萊克(Annie Affleck)
職業: 律師
政黨: 加拿大保守黨
信仰: 羅馬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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