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俄工農兵和紅軍代表蘇維埃第五次代表大會》,《列寧全集》第27卷第481頁)無產階級廢除了這些違反大多數人的意志而實行的強迫紀律,同時也建立了代表無產階級利益,符合廣大民眾意志的紀律,即共產主義紀律。這種紀律反映了勞動人民的利益和客觀規律的要求,是無產階級政黨執行路線的保證。不同職業,不同人員,有不同的紀律,但從總的方面看,人們都要遵守這樣一些基本的紀律,即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勞動或工作紀律。說明或弄清紀律和自由的關係,是加強紀律教育的關鍵。紀律同自由是對立統一的,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又是互為條件的。沒有自由,也就無所謂紀律,反之亦然。紀律總是以服從為前提的,總是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世界上沒有什麼絕對的自由,自由本身也包括限制,如個人的自由要受到他人和社會的限制。自由總是相對的,有條件的,紀律是限制濫用自由的一種手段,又是保證正當的、合理的自由活動的重要條件。因此,自由和紀律在合理的社會制度中二者不是對立的,而是統一的(參見“遵紀守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