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能評價方法。
系統性能評價的意義:無論生產商還是用戶,都需要某種方法來衡量計算機系統的性能,但由於系統很複雜,體系結構和實現的策略多樣,因此很難採用統一的標準去評測所有的計算機。
常用方法。
時鐘頻率:
即主頻(也就是常聽到CPU主頻2.81GHz等),通常主頻越高,速度越快。但只能夠在相同體系結構的機器上進行比較。對於異構系統而言,很難保證其有效性。
指令執行速度:
在早期,我們經常使用每次執行的加法指令(由於當時各種指令的速度大致相同或等比例)總數作為衡量其性能的重要指標,其單位為KIPS(每秒千條指令)、MIPS(每秒百萬條指令)。
等效指令法:
隨著時間指令系統的發展,使用單種指令的MIPS值的局限性日益暴露,後來就出現了改進的吉普森混合指令速度法。它通過統計各類指令在程式中所占的比例,進行折算。
數據處理速率(PDR):
它採用固定的比例法萊計算數據處理的速度,而其還僅對CPU和主存的速度進行度量,因此有很大的局限性。
核心程式法:
把應用程式中用的最頻繁的那部分核心程式作為評價計算機性能的標準程式,在不同機器上運行,測試其執行時間,作為各類幾千性能評價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