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寄託

精神寄託

可以簡單的說是為了促進彼此間的聯繫,加強社會融合,讓社會變的豐富多彩,不論是運動,聊天,還是諸如此類的事情,只要是具有社會性,我們都可以將它列入其中,也就是寄託的對象是多樣化的。

精神分析

屬於精神空虛,但是可以找到使自己愉快並且填補空虛的一項活動或者事物。這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只是沒必要說明。就像是除了社會性給與的一般應該完成的事情外,一些課餘的活動,興趣愛好等等,都屬於這一範疇,我們稱它們為寄託對象。

心理學

心裡在完成一定的必要的事情(社會性)後需要調節身心,而調節身心的辦法就是找尋使之能夠愉悅的物品或者運動等,並且這類事物是自己能夠力所能及的,抑或是雖不能達到,不過自身感覺良好就可以。這類事物我們可以稱作寄託對象。

生物學

我們可以看成是機體活動需要,幫助機體新陳代謝的有效途徑。做同一件事情會讓機體感到疲乏,緩解疲乏,調節機體運作效率,就必須換一種運動,而另一種運動我們就稱之為寄託對象。

正文

生命到底有沒有意義?——只要你這樣問了,答案就肯定是:有。因這疑問已經是對意義的尋找,而尋找的結果無外乎有或沒有;要是沒有,你當然就該知道沒有的是什麼。換言之,你若不知道沒有的是什麼,你又是如何判定它沒有呢?比如吃喝拉撒,比如生死繁衍,比如諸多確有的事物,為什麼不是,此既不是,什麼才是?這什麼,便是對意義的猜想,或描畫,而這猜想或描畫正是意義的誕生。

存在,並不單指有形之物,無形的思緒也是,甚至更是。有形之物尚可因其未被發現而沉寂千古,無形的思緒——比如對意義的描畫——卻一向喧囂、確鑿,與你同在。當然,生命中也可以沒有這樣的思緒和喧囂,永遠都沒有,比如狗。狗也可能有嗎?那就比如昆蟲。昆蟲也未必沒有嗎?但這已經是另外的問題了。

既然意義是存在的,何以還會有上述疑問呢?料其真正的疑點,或者憂慮,並不在意義的有無,而在於:第一,這類描畫紛紜雜沓,到底有沒有客觀正確的一種?第二,這意義,無論哪一種,能否堅不可摧?即:死亡是否終將粉碎它?一切所謂意義,是否都將隨著生命的結束而變得毫無意義?

如果不是所有的生命(所有的人)都有著對意義的描畫與憂慮,那就是說,意義並非與生俱來。意義不是先天的賦予,而顯然是後天的建立。也就是說,生命本無意義,是我們使它有意義,是“我”,使生命獲得意義。

建立意義,或對意義的懷疑,乃一事之兩面,但不管哪面,都是人所獨具。動物或昆蟲是不屑這類問題的,凡無此問題的種類方可放心大膽地宣布生命的無意義。不過它們一旦這樣宣布,事情就又有些麻煩。它們很可能就此成精成怪,也要陷入意義的糾纏了。你看傳說中的精怪,哪一位不是學著人的模樣在為生命尋找意義?比如白娘子的“千年等一回”,比如豬八戒的夢斷高老莊。

生命本無意義,是“我”使生命獲得意義——此言如果不錯,那就是說:“我”,和生命,並不完全是一碼事。

沒有精神活動的生理性存活,也叫生命,比如植物人和草履蟲。所以,生命二字,可以僅指肉身。而“我”,尤其是那個對意義提出詰問的“我”,就不只是肉身了,而正是通常所說的:精神,或靈魂。但誰平時說話也不這么麻煩,一個“我”字便可通用——我不高興,是指精神的我;我發燒了,是指肉身的我;我想自殺,是指精神的我要殺死肉身的我。“我”字的通用,常使人忽視了上述不同的所指,即人之不同的所在。

不過,精神和靈魂就肯定是一碼事嗎?那你聽聽這句話:“我看我這個人也並不怎么樣。”——這話什麼意思?誰看誰不怎么樣?還是精神的我看肉身的我嗎?那就不對了,“不怎么樣”絕不是指身體不好,而“我這個人”則明顯是就精神而言,簡單說就是:我對我的精神不滿意。那么,又是哪一個我不滿意這個精神的我呢?就是說,是什麼樣的我,不僅高於(大於)肉身的我並且也高於(大於)精神的我,從而可以對我施以全面的督察呢?是靈魂。

但什麼是靈魂呢?精神不同於肉身,這話就算你說對了,但靈魂不同於精神,你倒是解釋解釋這為什麼不是胡說?

因為,還有一句話也值得琢磨:“我要使我的靈魂更加清潔。”這話說得通吧?那么,這一回又是誰使誰呢?麻煩了,真是麻煩了。不過,細想,這類矛盾推演到最後,必是無限與有限的對立,必是絕對與相對的差距,因為那必是無限之在(比如整個宇宙的奧秘)試圖對有限之在(比如個人處境)施加影響,必是絕對價值(比如人類前途)試圖對相對價值(比如個人利益)施以匡正。這樣看,前面的我必是聯通著絕對價值,以及無限之在。但那是什麼?那無限與絕對,其名何謂?隨便你怎么叫他吧,叫什麼其實都是人的賦予,但在信仰的歷史中他就叫做:神。他以其無限,而真,他以其絕對的善與美,而在。他是人之夢想的初始之據,是人之眺望的終極之點,他的在先於他的名,而他的名,碰巧就是這個“神”字。

這樣的神,或這樣來理解神性,有一個好處,即截斷了任何凡人企圖冒充神的可能。神,乃有限此岸向著無限彼岸的眺望,乃相對價值向著絕對之善的投奔,乃孤苦的個人對廣博之愛的渴盼與祈禱。這樣,哪一個凡人還能說自己就是神呢?

精神,當其僅限於個體生命之時,便更像是生理的一種機能,肉身的附屬,甚至累贅(比如它有時讓你食不甘味,睡不安寢)。但當他聯通了那無限之在(比如無限的人群和困苦,無限的可能和希望),追隨了那絕對價值(比如對終極意義的尋找與建立),他就會因自身的局限而謙遜,因人性的醜陋而懺悔,視固有的困苦為錘鍊,看琳琅的美物為道具,既知不斷地超越自身才是目的,又知這樣的超越乃是永遠的過程。這樣,他就不再是肉身的附屬了,而成為命運的引領——那就是他已經升華為靈魂,進入了不拘於一己的關懷與祈禱,所以那些只是隨著肉身的欲望而活的,你會說他沒有靈魂。

比如希特勒,你不能說他沒有精神,由仇恨鼓舞起來的那股幹勁兒也是一種精神力量,但你可以說他喪失了靈魂。靈魂,必當牽繫著博大的愛願。

再比如希特勒,你可以說他的精神已經錯亂——言下之意,精神仍屬一種生理機能。你又可以說他的靈魂骯髒——但顯然,這已經不是生理問題,而必是牽繫著更為遼闊的存在,和以終極意義為背景的觀照。

這就是精神與靈魂的不同。

精神只是一種能力。而靈魂,是指這能力或有或沒有的一種方向,一種遼闊無邊的牽掛,一種並不限於一己的由衷的祈禱。這也就是為什麼不能歧視傻人和瘋人的原因。精神能力的有限,並不說明其靈魂一定齷齪,他們遲滯的目光依然可以眺望無限的神秘,祈禱愛神的普照。事實上,所有的人,不都是因為能力有限才向那無邊的神秘眺望和祈禱嗎?

其實,人生來就是跟這局限周鏇和較量的。這局限,首先是肉身,不管它是多么聰明和健壯。想想吧,肉身都給了你什麼?疾病、傷痛、疲勞、孱弱、醜陋、孤單、消化不好、呼吸不暢、渾身酸痛、某處搔癢、冷、熱、飢、渴、饞、人心隔肚皮、猜疑、嫉妒、防範……當然,它還能給你一些快樂,但這些快樂既是肉身給你的就勢必受著肉身的限制。比如,跑是一種快樂,但跑不快又是煩惱,跳也是一種快樂,可跳不高還是苦悶,再比如舉不動、聽不清、看不見、摸不著、猜不透、想不到、弄不明白……最後是死和對死的恐懼。我肯定沒說全,但這都是肉身給你的。而你就像那塊假寶玉,興沖沖地來此人間原是想隨心所欲玩它個沒夠,可怎么先就掉進這么一個狹小黢黑的皮囊里來了呢?這就是他媽的生命?可是,問誰呢你?你以為生命應該是什麼樣兒?呆著吧哥們兒!這皮囊好不容易捉你來了,輕易就放你走嗎?得,你今後的全部任務就是跟它鬥了,甭管你想幹嘛,都要面對它的限制。這樣一個冤家對頭你卻怕它消失。你怕它折磨你,更怕它倏忽而逝不再折磨你——這裡面不那么簡單,應該有的可想。

但首先還是那個問題:誰折磨你?折磨者和被折磨者,各是哪一個你?

十一

有一種意見認為,是精神的你在折磨肉身的你,或靈魂的你在折磨精神的你。前者,精神總是想衝破肉身的囚禁,肉身便難免為之消損,即“為伊消得人憔悴”吧。後者,無論是“眾里尋她千百度”,還是“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總歸也都使你殫思竭慮耗盡精華。為此,這意見給你的衷告是:放棄靈魂的諸多牽掛吧,惟無所用心可得逍遙自在;或平息那精神的喧囂吧,惟健康長壽是你的福。

還有一種意見認為:是肉身的你拖累了精神的你,或是精神的你阻礙了靈魂的你。前者,比如說,倘肉身的快感湮滅了精神的自由,創造與愛情便都是折磨,惟食與性等等為其樂事。然而,這等樂事弄來弄去難免乏味,乏味而至無聊難道不是折磨?後者呢,倘一己之欲無愛無畏地膨脹起來,他人就難免是你的障礙,你也就難免是他人的障礙,你要掃除障礙,他人也想推翻障礙,於是危機四伏,這難道不是更大的折磨?總之,一個無愛的人間,誰都難免於中飽受折磨,健康長壽惟使這折磨更長久。因此,愛的弘揚是這種意見看中的拯救之路。

十二

但是,當生命走到盡頭,當死亡向你索要不可摧毀的意志之時,便可看出這兩種意見的優劣了。

如果生命的意義只是健康長壽(所謂身內之物),死亡便終會使它片刻間化為烏有,而在此前,病殘或衰老早已使逍遙自在遭受了威脅和嘲弄。這時,你或可寄望於轉世來生,但那又能怎樣呢?路途是不可能沒有距離的,存在是不可能沒有矛盾的,生是不可能繞過死的,轉世來生還不是要重複這樣的逍遙和逍遙的被取消,這樣的長壽和長壽的終於要完結嗎?那才真可謂是輪迴之苦哇!

但如果,你賦予生命的是愛的信奉,是更為廣闊的牽繫,並不拘於一己的關懷,那么,一具肉身的潰朽也能使之灰飛煙滅嗎?

好了,最關鍵的時刻到了,一切意義都不能逃避的問題來了:某一肉身的死亡,或某一生理過程的終止,是否將使任何意義都掉進同樣的深淵,永劫不復?

十三

如果意義只是對一己之肉身的關懷,它當然就會隨著肉身之死而煙消雲散。但如果,意義一旦牽繫著無限之在和絕對價值,它就不會隨著肉身的死亡而熄滅。事實上,自古至今已經有多少生命死去了呀,但人間的愛願卻不曾有絲毫的減損,終極關懷亦不曾有片刻的放棄!當然困苦也是這樣,自古綿綿無絕期。可正因如此,愛願才看見一條永恆的道路,終極關懷才不至於終極地結束,這樣的意義世代相傳,並不因任何肉身的毀壞而停止。

也許你會說:但那已經不是我了呀!我死了,不管那意義怎樣永恆又與我何乾?可是,世世代代的生命,哪一個不是“我”呢?哪一個不是以“我”而在?哪一個不是以“我”而問?哪一個不是以“我”而思,從而建立起意義呢?肉身終是要毀壞的,而這樣的靈魂一直都在人間飄蕩,“秦時明月漢時關”,這樣的訊息自古而今,既不消逝,也不衰減。

十四

你或許要這樣反駁:那個“我”已經不是我了,那個“我”早已經不是(比如說)史鐵生了呀!這下我懂了,你是說:這已經不是取名為史鐵生的那一具肉身了,這已經不是被命名為史鐵生的那一套生理機能了。

但是,首先,史鐵生主要是因其肉身而成為史鐵生的嗎?其次,史鐵生一直都是同一具肉身嗎?比如說,30年前的史鐵生,其肉身的哪一個細胞至今還在?事實上,那肉身新陳代謝早不知更換了多少回!30年前的史鐵生——其實無需那么久——早已面目全非,背駝了,發脫了,腿殘了,兩個腎又都相繼失靈……你很可能見了他也認不出他了。總之,僅就肉身而論,這個史鐵生早就不是那個史鐵生了。你再說“那已經不是我了”還有什麼意思?

十五

可是,你總不能說你就不是史鐵生了吧?你就是面目全非,你就是更名改姓,一旦追查起來你還得是那個史鐵生。

好吧你追查,可你追查根據著什麼呢?根據基因嗎?據說基因也將可以更改了。根據生理特徵嗎?你就不怕那是個克隆貨?根據歷史嗎?可書寫的歷史偏又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你還能根據什麼?根據什麼都不如根據記憶,惟記憶可使你在一具“縱使相逢應不識”的肉身中認出你曾熟悉的那個人。根據你的記憶喚醒我的記憶,根據我的記憶喚醒你的記憶,當我們的記憶吻合時,你認出了我,認出了此一史鐵生即彼一史鐵生。可我們都記憶起了什麼呢?我曾有過的行為,以及這些行為背後我曾有過的思想、情感、心緒。對了,這才是我,這才是我這個史鐵生,否則他就是另一個史鐵生,一個也可以叫做史鐵生的別人。就是說,史鐵生的特點不在於他所棲居過的某一肉身,而在於他曾經有過的心路歷程,據此,史鐵生才是史鐵生,我才是我。不信你跟那個克隆貨聊聊,保準用不了多一會兒你就糊塗,你就會問:哥們兒你到底是誰呀?這有點兒“我思故我在”的意思。

十六

打個比方:一棵樹上落著一群鳥兒,把樹砍了,鳥兒也就沒了嗎?不,樹上的鳥兒沒了,但它們在別處。同樣,此一肉身,棲居過一些思想、情感和心緒,這肉身火化了,那思想、情感和心緒也就沒了嗎?不,他們在別處。倘人間的困苦從未消失,人間的訊息從未減損,人間的愛願從未放棄,他們就必定還在。

樹不是鳥兒,你不能根據樹來辨認鳥兒。肉身不是心魂,你不能根據肉身來辨認心魂。那鳥兒若只看重那棵樹,它將與樹同歸於盡。那心魂若只關注一己之肉身,他必與肉身一同化作烏有。活著的鳥兒將飛起來,找到新的棲居。繫於無限與絕對的心魂也將飛起來,永存於人間;人間的訊息若從不減損,人間的愛願若一如既往,那就是他並未消失。那愛願,或那靈魂,將繼續棲居於怎樣的肉身,將繼續有一個怎樣的塵世之名,都無關緊要,他既不消失,他就必是以“我”而在,以“我”而問,以“我”而思,以“我”為角度去追尋那亘古之夢。這樣說吧:因為“我”在,這樣的意義就將永遠地被猜疑,被描畫,被建立,永無終止。

這又是“我在故我思”了。

十七

人所以成為人,人類所以成為人類,或者人所以對類有著認同,並且存著驕傲,也是由於記憶。人類的文化繼承,指的就是這記憶。一個人的記憶,是由於諸多細胞的相互聯絡,諸多經驗的積累、延續和創造;人類的文化也是這樣,由於諸多個體及其獨具的心流相互溝通、繼承和發展,個人之於人類,正如細胞之於個人,正如局部之於整體,正如一個音符之於一曲悠久的音樂。

但這裡面常有一種悲哀,即主流文化經常地湮滅著個人的獨特。主流者,更似萬千心流的一個平均值,或最大公約數,即如詩人西川所說:歷史僅記錄少數人的豐功偉績/其他人說話匯合為沉默。在這最大公約數中,人很容易被描畫成地球上的一種生理存在,人的特點似乎只是肉身功能(比之於其他生命)的空前複雜,有如一台多功能的什麼機器。所以,此時,藝術和文學出面。藝術和文學所以出面,就為抗議這個最大公約,就為保存人類豐富多彩的記憶,以使人類不單是一種多功能肉身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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