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之三變

精神之三變是德同尼採用語。指成為“超人”所必經的精神的三大轉變或三大階段。第一變是“駱駝”。喻要像駱駝-樣,溫馴地擔負起一切重荷,承擔一切命運,做一個忍辱負重的“入世者;'第二變是“獅子'喻要像獅子一樣,勇敢地掙脫外在價值的束縛,作出自由選擇。第三變是“兒童”。要像兒童一樣看到”全新的世界,天真無邪,不受任何限制的牽累,按內在本能、強力意志這一自然原則行動。

叔本華認為能認識一切而不為任何事物所認識的主體是世界的支柱、一切現象的前提但作為個體而出現的認識主體是有欲求的、不純粹的,它只認識個別事物,服從理性根據律。認識主體只有在擺脫欲求和為意志服務的奴役狀態,不關利害,沒有主觀性,純粹客觀地觀察事物吋,才能忘記個體存在的自我,上升為超乎時間的、在一切相對關係之外的、不帶意志的純粹主體。純粹主體不僅使人從痛苦中解脫出來,而且使表象世界成為純粹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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