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由來
古人往往稱州縣官署的具體辦公場所為“堂前”或“門上”,這就是泛指大堂前面左右 兩側的廊房式建築了。秦漢魏晉時代,它們分別有戶曹、法曹、兵曹、吏曹、倉曹等名稱, 唐宋時代,又改叫司法司、司戶司等。從宋徽宗崇寧年間(1102~1106)起, 開封和 祥符兩縣分知縣屬掾為士、戶、儀、兵、刑、工六曹,俟大觀(1107~1110) 初,遂令天下州 縣都照此式,從此一直沿襲下來,統稱“六房”。其實“六房”並不是六間房的同義語,如 明代時宛平縣衙門裡,“循兩階(大堂、二堂)而前為六房”,但具體名 目有吏房、戶房、糧 科、禮房、匠科、馬科、工南科、工北科、兵南科、兵北科、刑南科、刑北科、鋪長司、承 發司、架閣庫等多項。《如夢錄》描述明代時祥符縣署建制:“左有旌善亭,右有申明亭, 又有各色衙役官房。大門內有土地廟、寅賓館、收糧銀十六櫃、上號房……” 除此之外,牢獄、監押所、常平倉、馬號、吏廨乃至官吏們供奉衙神的祠廟等,也都屬於衙門的各個部分,按不同方位組合在一塊。總之,若無一片千把米周 長的土地,是放不下這隻“麻雀”的五臟六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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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將一般性的籤押蓋印或批詞擬稿委託給親信“長隨”和“師爺”之類操作,所以籤押房也不是一間屋子的概念。
以《老殘遊記》為例,該書第十九回述老殘先生應山東巡撫約請 ,去撫署籤押房談話,有“迎至門口”、“迎入屋內”等描寫,可知是一個多開間的套房結構。上述機要人員的辦事場所,通常都安排在外房,長官本人的辦公室則深藏在內室,故籤押房尚有內外之分。
清代小說《宦海》第二回,述廣東布政使金翼“回到藩台衙門,就催著師爺辦稿,自己踱到籤押房去等著送稿”。接下來便有一段其兒子為人利誘溜進來找父親耳語要當說客,被老頭子劈面一巴掌叱責的描寫,豈知兒子已經受了別人一萬兩銀子賄賂,還偷了他的“藩台印信印在那收據上頭”。這間屋子,顯然就是連機要人員亦不得涉足與聞的內籤押房了。
另一部清代小說《活地獄》第十二回中,也有一段桃源縣衙的籤押房寫照,略謂知縣魏剝皮上午坐堂審案後,“命將諸盜帶過一旁,暫派差役看守,自己退轉籤押房吃飯。一時飯罷,躺在炕上抽菸,又命人請了刑名老夫子來,同他商量。刑名老夫子便在他對面躺下……”可知這個籤押房還有小飯廳和可供老爺打盹抽菸的鋪炕。宜稱設備齊全,舒適方便。
再說花廳。花廳是個寬泛的概念,廳房多間之外,往往還有園林假山、樓台小閣等建築供老爺太太們享受,這就叫“凡治必有公署,以崇陛辨其分也;必有官廨,以退食節其勞也,舉天下郡縣皆然”(沈榜《宛署雜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