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注視野下的大清刑律草案研究

簽注視野下的大清刑律草案研究

《簽注視野下的大清刑律草案研究》, 作者是高漢成,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於2007年2月1日出版,本書在解讀簽注內容和意見的基礎上,就大清刑律草案在立法基本原則、刑法基本理論、立法語言與技術等三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歷史缺憾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基本信息

作者:高漢成 著
ISBN:10位[7500464762]13位[9787500464761]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2-1
定價:¥28.00元

內容提要

清末十年修律,首當其衝的就是刑事法律的改革。針對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中央各部要員、地方封疆大吏均上奏了簽注意見。本書在解讀簽注內容和意見的基礎上.就大清刑律草案在立法基本原則、刑法基本理論、立法語言與技術等三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歷史缺憾進行了分析和探討。作者認為.以沈家本為代表的草案編纂者忽視對傳統法律積極價值的創造性轉化,導致草案出現了“食洋不化”的現象。而如何正確處理中國傳統文化和西方文明在中國法律體系中的協調融合問題,是中國法律近代化過程中的關鍵問題。對這個問題的重要性、艱巨性、複雜性認識不足,是晚清法律改革以來中國法律現代化過程中的主要病因。

編輯推薦

本書在解讀簽注內容和意見的基礎上,就大清刑律草案在立法基本原則、刑法基本理論、立法語言與技術等三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歷史缺憾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作者簡介

高漢成,男,1970年3月生,山東濰坊人。2005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近十年來,先後以傅斯年思想和中國法律的近代變革作為自己的學術興趣,並在《北京師範大學學報》、《清史研究》、《政法論壇》、《環球法律評論》等學術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十餘篇。現供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以中國刑事法律的近(現)代化為研究方向。

目錄

引言
一、關於大清刑律草案及其簽注
二、關於本論題的研究現狀和本研究所使用的材料
三、關於本論題研究的價值和意義
四、本書的思路和基本框架
第一章 晚清法律改革與大清刑律草案的出台
第一節 清末修律與領事裁判權問題
一、《馬凱條約》第12條:張之洞主導的中國收回領事裁判權的首次努力
二、張之洞的考慮:政治意義大於實際價值
三、歷史的轉變:張之洞自戳“盾牌”
四、“托洋改制”:沈家本眼中的領事裁判權問題
五、小結
第二節 清末修律與禮法之爭
一、奕勖和他主持的憲政編查館
二、保證修訂法律館的獨立
三、保證《大清刑律》的制定通過
四、禮法之爭雙方力量對比分析
五、小結
第三節 大清刑律草案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一、關於草案的立法動機和宗旨
二、草案的主要架構和內容
第二章 大清刑律草案簽注內容解讀
第一節 原奏的主要內容和意見
一、學部原奏
二、兩廣總督原奏
三、安徽巡撫原奏
四、直隸總督原奏
五、東三省總督原奏
六、浙江巡撫原奏
七、江蘇巡撫原奏
八、湖廣總督原奏
九、山東巡撫原奏
十、江西巡撫原奏
十一、山西巡撫原奏
十二、都察院原奏
十三、閩浙總督原奏
十四、河南巡撫原奏
十五、湖南巡撫原奏
十六、貴州巡撫原奏
十七、陝西巡撫原奏
第二節 簽注清單的主要內容和意見
一、學部簽注清單
二、兩廣簽注清單
三、安徽簽注清單
四、直隸簽注清單
五、浙江簽注清單
六、兩江簽注清單
七、湖廣簽注清單
八、山東簽注清單
九、江西簽注清單
……
第三章 簽注在《大清刑律》制定過程中的影響和作用
第四章 草案理性主義目標的歷史錯位
第五章 草案基本刑法制度的理論迷失
第六章 草案法律適用的技術障礙
尾聲:關於“本土資源”的歷史思考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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