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條件
箬坑村位於箬坑鄉南部,處於東經117°12'至118°55"、北緯29°24'之間,在自然地理上屬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境內森林茂盛,峰巒起伏,山勢陡峭。村內土壤土質肥沃,酸質適中,處西北冷空氣和東南亞海洋性氣團前峰交錯地帶,氣候溫和,春夏多曉霧
社會經濟情況
1、行政區劃:箬坑村由箬一、箬二、箬三、箬四、箬五五個村民組組成,箬一組為村委會所在地。
2 、人口結構:全村332戶,1139人,其中:男勞動力409人,女勞動力340人,外出務工100 人左右。
3、主要產業:全村土地面積15平方公里,其中:林業用地21950畝,茶園面積1350畝,水田面積562.6畝,旱地44畝,是一個林、茶、商並舉的小山村。。
4、農村經濟: 2011年全村經濟總收入824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7237元 ,主要經濟來源為茶葉、林業和外出打工收入等。
村務公開
箬坑村“兩委”班子議事規則
第一條 議事範圍
(一)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研究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工作部署的具體措施。
(二)討論制訂村經濟、社會發展等年度或中長期規劃,以及保證規劃實現的工作措施。
(三)研究制訂《村民自治章程》(草案)以及村務、財務民主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等規章制度(草案)。
(四)討論決定低保人選和救災、救濟款物發放事項。
(五)研究討論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處置安排以及村幹部的工資報酬。
(六)其它需要村“兩委”會研究或做出決定、決議的事項。
第二條 議事時間 村“兩委班子”議事原則上一個月不少於一次,遇到特殊情況,可及時召開。
第三條 議事程式
(一)會前準備。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或副主任)商討確定議題和方案,或由其他村“兩委”成員提出,經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或副主任)商討後確定列入會議議題。
(二)召開村“兩委”會研究討論。
(三)經討論同意並做出決定或決議後組織實施。
(四)整理會議情況,存檔備案。
第四條 議事辦法
(一)召開村“兩委”會應提前將會議時間、地點和議事內容告知與會人員,並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兩委”成員參加方可召開。
(二)村“兩委”會一般不臨時動議重大問題。屬通氣性質的問題,可以臨時提出,但須簡明扼要。
(三)村“兩委”會由村黨組織書記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可委託主任、副書記(副主任)召集主持。
(四)村“兩委”會根據會議內容需要,其它人員可列席,具體列席人員由召集人確定;涉及婦女權益重大問題的應有適當的婦女代表參加。
(五)參加會議人員要充分發表意見,並以口頭或舉手等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應超過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一半,決策決議方為有效。
(六)對意見分歧比較大、難以形成決議的問題,村“兩委”會要根據情況,暫緩討論;同時可報請鄉黨委、協調解決,也可進一步醞釀,待意見基本統一後再付諸實施。
(七)設立會議登記冊,建立會議登記備案制度。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同時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把議事時間、地點、參加人數、缺席人數,議題、內容、討論情況及議決事項等記錄在案,並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存檔備查。
(八)建立保密制度。凡村“兩委”會議研究討論的問題不論意見有無分歧,或形成決議與否(包括已作出的決定尚未公開前),未經組織同意,與會人員要做到嚴格保密,不得外傳。
第五條 由村“兩委”會議研究形成的重大決議、方案,報請鄉鎮黨委、政府審核,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制訂具體的措施實施。
第六條 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要精心組織、指導村“兩委”決議、決定的實施,如發現問題要敢於承擔責任,並採取措施予以解決。
第七條 村“兩委”成員必須堅決執行村“兩委”會集體作出的決定,在執行中發現新問題須及時向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反映,不得自行改變。
箬坑村“四議兩公開”議事規則
一、“四議兩公開”決策內容。凡是與農村民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四重”事項(重要事務決定、重要項目建設、重要資金使用、重要救助和補貼發放),都要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式實行民主決策。具體包括:“三劃一規”的制定,即新農村建設長期規劃、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工作計畫及村莊(村組)建設規劃的制定和修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修訂;“三資一酬”的確定,即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租賃和土地徵用及補償分配,公益事業經費籌集、組織實施管理及建設承包,集體經濟大額資金的使用、分配,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集體資產購建、處置與集體借貸,村幹部誤工報酬標準;“三救一保”的實施,即農村重大救災、救濟、救助款物發放和農村低保的實施等熱點和難點問題。
二、“四議兩公開”決策程式。對“四重”事項,全面實行“四議兩公開”(村黨支部提議、“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或黨員議事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以及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的工作方法,突出利用春節、年底、春茶採摘期和水稻收割期這四個農民集中在家的時間段,進行民主議事、定事。結合我縣實際,對“村兩委”班子成員意見高度統一的事項、上一年有規定而本年度實施條件又沒改變的事項、上級政策以及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事項、特別緊急的事項,可以啟動簡易程式(將“村黨支部會提議”和“村兩委會商議”合二為一)。另對“四重”之外的事項,由村“兩委”擴大會議研究決定,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後實施。
三、“四議兩公開”監督管理。村要建立“四議兩公開”集體決策工作檯帳,將“四重”事項民主決策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登記在案並妥善保存。鄉要把村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情況作為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反民主決策程式的問題。應當啟動實施“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程式而未啟動實施的“四重”事項,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決策。對違反“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程式作出的決定,民眾有權拒絕執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對有關責任人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