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效養護齡期

等效養護齡期

等效養護齡期是指混凝土在養護期間溫度不斷變化,在這一段時間內其養護的效果,與在標準條件養護達到效果相同所需的時間。

基本信息

簡介

等效養護齡期等效養護齡期
同條件養護試件應在達到等效養護齡期時進行強度試驗。
同條件是指混凝土試塊的養護與結構的養護條件一致。同條件養護試件拆模後,應放置在靠近相應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的適當位置,並應採取相同的養護方法。
等效養護齡期是指試件在同條件養護情況下計算的齡期與標養28d齡期試件強度相等。
等效養護齡期應根據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與在標準養護條件下28d齡期試件強度相等的原則確定。

規定

同條件自然養護試件的等效養護齡期及相應的試件強度代表值,宜根據當地的氣溫和養護條件,按下列規定確定:
1、等效養護齡期可取按日平均溫度逐日累計達到600℃·d時所對應的齡期,0℃及以下的齡期不計入;等效養護齡期不應小於14d,也不宜大於60d;
2、同條件養護試件的強度代表值應根據強度試驗結果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 107的規定確定後,乘折算係數取用;折算係數宜取為1.10,也可根據當地的試驗統計結果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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