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屆國會第2次常會

第一屆國會第二次常會(1916.8.1~1917.6.12)1916年6月6日袁世凱病死。9日,孫中山發表《規復約法宣言》並致電黎,提出“規復約法,尊重國會”的主張。1916年6月29日繼任總統黎元洪申令恢復民國元年約法和恢復國會,8月1日重開國會。參議院議長王家襄、副議長王正廷;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副議長陳國祥。這時的國會議員,派系林立,國民黨人也是分分合合。孫中山自述:發動首次護法運動即因為約法是共和國體之保障,“而約法之命脈,則在國會”。“然一般官僚武人輩所以必欲解散國會者,實即欲自根本上推翻共和國體耳”。

概述

第1屆國會第2次常會(1916.8.1-1917.6.12)
參議院議長王家襄、副議長王正廷;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副議長陳國祥

詳細

1916年6月29日黎元洪繼任大總統,下令恢復國會。後張勛入京復辟,以通牒方式脅迫黎元洪解散國會。本次常會的最大特點便是小黨林立,不過在1916年8月21日、23日,眾、參議院分別以407:7、187:5通過了追認國務總理案
另外,此次常會期間,時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國內府院之爭由此日趨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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