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帝國納粹大區領袖章
第三帝國
納粹大區領袖章仿納粹黨大區領袖章,琺瑯工藝。納粹德國將全國劃分為40個納粹黨大區,首都柏林就是其中一個區,該區納粹黨大區領袖為戈培爾。右圖這枚勳章適用於一些高級軍政長官。納粹黨自稱工人黨,得到工會的支持,使許多原共產黨工會集體加入納粹黨,納粹黨許多大區領袖是原工會負責人,因此得到工人階級的普遍支持。相關連線:第三帝國納粹大區領袖
在納粹黨地方各級政府機構中,絕大部分由納粹黨各級頭目擔任政府機關首腦。納粹黨地方組織原先分為6個級別:地區、大區、分區、分部、支部、小組。每一地區約轄4個大區,全國共設9個地區。地區這一級組織存在時間不長便被撤銷。納粹黨中央一級(全國指導處)之下直接就是大區。大區由大區領袖執掌,其管轄範圍除在普魯士和巴伐利亞之外,大致同“邦”的面積相當。占德國面積五分之二的普魯士邦因為面積太大,邦內設有24個大區,其行政區劃是12個省。這樣,由納粹黨大區領袖擔任省長的普魯士各省,實際上與其他同樣由大區領袖擔任總督的各小邦處於同等地位。面積僅次於它的巴伐利亞邦有納粹黨的6個大區。全國的納粹黨大區數目,1935年是35個,以後隨著德國的對外擴張而增加到1940年的41個。希特勒1933年將德國從複合制聯邦國家改變為單一制中央集權國家,他在這一過程中把納粹黨大區領袖安插到邦和省(在普魯士和巴伐利亞)一級政府首腦的位置上。這一年春任命的各邦總督,除普魯士和巴伐利亞之外均由大區領袖出任。普魯士邦的邦政府實權本來就控制在戈林手中,邦內一些省級政府首腦也由大區領袖占據。1933年7月8日頒布的關於普魯士邦顧問法律又規定,該邦內所有納粹黨大區領袖均為邦政府的“顧問”。在實際運行中,這些黨的大區領袖同省政府首腦結成聯盟,形成一種新的權力中心。巴伐利亞邦的總督和行政長官由納粹黨全國指導處成員弗蘭茨·里特爾·馮·埃普擔任,該邦6名大區領袖,2人擔任邦政府內政部長和文化部長,2人從1934年起成為所在省的政府首腦,還有1人擔任薩爾區專員,只有1人未擔任政府要職。1938年德奧合併後,奧地利總督由納粹黨大區領袖約瑟夫·比爾克爾擔任。1940年德國將奧地利劃分成7個行政大區,總督均由納粹黨大區領袖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