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光緒三年,署榆林。歲祲,便宜發倉,復運粟於包頭、寧夏,單騎臨賑。既而大疫,延榆綏道及榆林令皆遽歿,代者不至。兆蓉一身兼攝三官,比戶存問,為具醫藥,全活甚眾。六年,署延榆綏道。屬郡荒僻,土僿民貧。為拓學舍,購書勸課,教民樹藝畜牧。治榆溪河,開渠溉田,民利之。
主要成就
八年,授興安知府。汰胥役,禁私錢。總兵余虎恩販錢為利,獲而毀之。稅胥索賈人金,榜治幾死。民間婚娶苟簡,為定禮制,禁淫祀,葺昭忠、節孝祠,以正民志。安康令徵糧苛急,民聚而嘩,兆蓉往撫諭。總兵及釐局挾前嫌,誣為激變,遂解任。尋得白,署漢中,逾年還本任。川匪擾境,擒斬其渠,賊潰走。調西安,攝督糧道,定徵糧改折,上下稱便。二十六年,擢浙江溫處道,先署杭嘉湖,明年乃之任。值拳匪亂後,瑞安民楊茂奶與教堂積釁。浙東法國主教趙保祿尤橫,挾兵船至溫州,必欲殺楊。
個人榮譽
兆蓉力爭曰:“彼法不當死,我不能殺人以媚人。”卒拒之,以此名聞。颶風為災,賑糶並舉,民不乏食。三十一年,卒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