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氣象服務,不斷提高氣象防災減災的效益。
(二)每天定時製作、發布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者訂正。發布重大災害性天氣警報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並提出相應的防災減災建議,出現災情後,及時為政府領導提供準確的災情報告。
(三)按時完成轄區內防雷設施年檢工作;依法開展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四)對依法申報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系留氣球單位認定初審和作業審批工作。
(五)在確保公益氣象服務情況下,依法適度開展氣象有償服務,並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收費範圍和標準規定執行。
(六)對破壞氣象觀測環境的、擅自刊播、轉播氣象預報的、未經作業審批施放氣球的,以及拒絕防雷裝置年度檢測、設計審核、竣工驗收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七)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賈在強 局長
歐陽秋明 副局長
孫軍德副局級紀檢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