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人事局

章丘市人事局是政府職能部門,下設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務改革辦公室、工資股、人事調配股、檔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等。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市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2、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數量、結構的規劃、調整和巨觀管理;負責對政府系統和政府部門的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服務;組織全市人事系統的科研、調研、信息工作;辦理人事、機構編制管理提案答覆、來信來訪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人事檔案、文書檔案、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3、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管理法規、條例,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的錄用、管理及公務員隊伍建設工作。

4、負責全市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一般幹部(含聘用制)的調配、錄用等工作。

5、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

6、研究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規劃,統一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幹部的培訓與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7、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有突出貢獻的專家推薦和濟南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選拔推薦及綜合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有關人員家屬子女“農轉非”的申報工作。

8、負責全市政府行政獎勵表彰審核、報批和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懲、考核工作。

9、按法定程式承辦市政府各部門、派出機構、企事業單位正副局級領導職務的任免工作,承辦市直各部門內設機構科(股)級領導職務的任免工作。

10、辦理全市幹部退休、退職、辭職、辭退等審批手續,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11、承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隨調家屬工作安置和子女入學入托等工作。

12、負責人才、智力的引進、交流和人才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市人才發展預測、規劃工作,管理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13、研究推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制定全市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政策,編制就業計畫並組織實施。

14、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統一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審核管理市直各部門與各鄉鎮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指導協調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工作,推進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工作。

15、負責全市幹部、機構編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

16、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的考核、培訓工作。

17、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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