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人才市場

是市人事局所屬的縣級綜合性人才市場, 其職責:(1)貫徹實施人才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2)制定人才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3)培育人才市場, 對人才交流中心的各類協定、契約進行鑑定;(10)對經市場招聘上崗的人員進行跟蹤考察;(11)為大中專畢業生推薦就業,並辦理有關手續。

1993年4月12日, 章丘市人才市場正式掛牌成立。是山東省第一家常設、有形、獨立的縣級人才市場,也是章丘市開業最早的一家生產要素市場。是市人事局所屬的縣級綜合性人才市場, 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有工作人員4人。其職責:(1)貫徹實施人才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2)制定人才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3)培育人才市場, 管理和指導本區域內的人才市場活動;(4)處理人才流動爭議,其功能:(1)為人才招聘洽談活動提供場所和設施,並適時舉辦人才供需洽談會;(2)徵集、儲存和發布人才供求信息,逐步與國內外各類人才市場聯網,為供需雙方提供信息服務和政策諮詢服務;(3)受用人單位委託代為招聘人才和推薦人選;(4)為各用人單位招聘人才提供人才測評、 資質鑑定和組織答辯等中介服務;(5)進行人才供求調查和預測,制定發展規劃;(6)多形式、多渠道開展人才及後備人員培訓;(7)為用人單位或各類人才提供保存人事檔案與人事關係、工資管理、職稱評審、社會保險等人事代理服務及其他社會化服務; (8)依法對人才流動中的人事爭議案件進行調解或仲裁;(9) 對人才交流中心的各類協定、契約進行鑑定;(10)對經市場招聘上崗的人員進行跟蹤考察;(11)為大中專畢業生推薦就業,並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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