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牧
正文
列女姓竇氏,小字桂娘。父良,建中初為汴州戶曹掾。桂娘美顏色,讀書甚有文。李希烈破汴州,使甲士至良門,取桂娘以去。將出門,顧其父曰:“慎無戚,必能滅賊,使大人取富貴於天子。”桂娘既以才色在希烈側,復能巧曲取信,凡希烈之密,雖妻子不知者,悉皆得聞。希烈歸蔡州,桂娘謂希烈曰:“忠而勇,一軍莫如陳先奇。其妻竇氏,先奇寵且信之,願得相往來,以姊妹敘齒,因徐說之,使堅先奇之心。”希烈然之,桂娘因以姊事先奇妻。嘗間曰:“為賊兇殘不道,遲晚必敗,姊宜早圖遺種之地。”先奇妻然之。
興元元年四月,希烈暴死,其子不發喪,欲盡誅老將校,以卑少者代之。計未決,有獻含桃者,桂娘白希烈子,請分遺先奇妻,且以示無事於外。因為蠟帛書,曰:“前日已死,殯在後堂,欲誅大臣,希烈僭,故曰臣。須自為計。”以朱染帛丸,如含桃。先奇發丸見之,言於薛育,育曰:“兩日希烈稱疾,但怪樂曲雜發,盡夜不絕,此乃有謀未定,示暇於外,事不疑矣。”明日,先奇、薛育各以所部噪於牙門,請見希烈,希烈子迫出拜曰:“願去偽號,一如李納。”時正已死,納代為帥。先奇曰:“爾父勃逆,天子有命。”因斬希烈及妻子,函七首以獻,暴其屍於市。後兩月,吳少誠殺先奇,知桂娘謀,因亦殺之。
請試論之:希烈負桂娘者,但劫之耳,希烈僭而桂娘妃,復寵信之,於女子心,始終希烈可也。此誠知所去所就,逆順輕重之理明也。能得希烈,權也;姊先奇妻,智也;終能滅賊,不顧其私,烈也。六尺男子,有祿位者,當希烈叛,與之上下者眾矣,豈才力不足邪?蓋義理苟至,雖一女子可以有成。
大和元年,予客游涔陽,路出荊州松滋縣,攝令王淇為某言桂娘事。淇年十一歲能念《五經》,舉童子及第,時年七十五,尚可日記千言。當建中亂,希烈與李納、田悅、朱泚、朱滔等僭詔書檄,爭戰勝敗,地名人名,悉能說之,聽說如一日前。言竇良出於王氏,實淇之堂姑子也。
翻譯
竇氏,閨名叫桂娘。她的父親竇良,是建中初期汴州戶曹掾。桂娘貌美,又知書達理,頗有文采。李希烈攻破汴州時派兵士到竇家帶走了桂娘。臨出門前,回身對竇良說:“不要傷心了,我們必定能夠消滅敵人,令您享受榮華富貴。”桂娘有貌有才,又善於巧妙地得到信任,李希烈的秘密,即使是不容許家人知道的,她也能知道。李希烈回到蔡州,桂娘對他說:“要論忠勇,當屬陳先奇為軍中第一。他的妻子竇氏,深受陳先奇的信任和寵愛,我想去結交她,以姐妹相稱,慢慢地遊說她,讓她勸陳先奇堅定效忠之心。”李希烈同意了,桂娘因此稱呼陳先奇妻竇氏為姐。偶爾她會對竇氏說:“李希烈兇殘無道,早晚必會失敗,姐姐你要早點為自己打算。”
興元元年四月,李希烈暴死,他的兒子打算隱瞞不發喪,想先把李希烈的老部下全部除掉,用年少位卑的來取代。還沒有決定之際,有人獻了含桃來。桂娘對李希烈之子說想分部分含桃給陳先奇的妻子吃,以此對外表示根本沒有什麼變化。她寫信於蠟帛之上說:“李希烈前日已經死了,現在停靈於後堂,其子想誅殺老臣,請早作打算。”然後將蠟帛染紅,團成像含桃一樣的丸子傳出。陳先奇打開蠟丸看到信件,告訴了薛育。薛育說:“兩天前李希烈說病了,但是家裡卻晝夜笙歌,非常奇怪。這一定是計畫還沒有成,故意做出沒有事的樣子。”第二天,陳先奇、薛育各自率領部隊在牙門叫囂,要求腰間李希烈。李希烈之子無奈出門行禮說:“ 願意像先前李納一樣,放棄帝號,改過自新。”陳先奇說:“你的父親叛逆,天子已有命令要誅殺。”就將李希烈的妻子兒女斬殺,暴屍於街市。過了兩個月,吳少誠殺了陳先奇,知道前事是竇桂娘的謀劃,也就殺了桂娘。
按我的想法,李希烈的女人竇桂娘,不過是被他劫掠而來。李希烈後來封她為妃,十分寵信,對於一般女子而言,她應該會對李希烈從一而終了。單因為她是一個知輕重明道義的人。她暫時從於李希烈,是權宜之計,和陳先奇妻子姐妹相稱,才是明智之舉。最後她能完成滅賊大計,不考慮私利,這就是她被稱為烈女的原因。堂堂六尺男子享受國家俸祿的官員,跟隨李希烈叛軍的也不少,是他們的才智不夠嗎?可見只要深明大義,即是女子也能做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