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突擊
每到歲末年初,全國財政部門這個時候面臨的一件“大事”就凸現出來:突擊花錢。
財政部的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各級政府在最後一個月花掉了近1.2萬億元,超過全年財政支出金額的
1/4。2008年12月,政府的財政支出金額為超過1.5萬億,2009年為兩萬億。而2011年,按照統計數據,財政部門不得不在餘下的近兩個月中確定超過3.5萬億財政資金的去向——這相當於瑞士2010年的國內生產總值。
產生背景
預算制度
在過去的很長時間裡,中國一直實行傳統的“基數預算”。在這種模式下,每一年的預算決策都是在上一年撥款的基礎上增加一定的數額,並且結餘全部上繳。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舉例說,一個單位去年預算是100萬元,但是只花了80萬元,節約下來的20萬元不僅全部上繳,而且第二年的預算會因此被削減為80萬元。
“節約不僅沒好處,而且還吃虧。”葉青說,“這是最大的問題。”他和其他財稅學者大力提倡的,是另一種模式的“零基預算”:每年的預算都從零開始,不考慮上一年的金額。不過,在持續十餘年的地方政府和部門預算改革中,這一模式雖然早已被廣泛認可,卻始終沒有真正實現,“人們習慣上還是會把上一年預算花銷的數額變成下一年的金額”。 葉青說,“突擊花預算”是各個部門、各個單位都存在的普遍現象。“我們不允許上一年沒用完的預算留到下一年,因此只能在有限的時間裡全部花完。”
發展理念
在投資帶動經濟成長的思路下,政府大多寧可花錢也不願意省錢——花掉的錢可以轉化為光鮮的GDP和顯赫的政績,而省下來的錢,除了上繳沒有別的用處。因此,對於各政府部門,把本年度的錢在年底前突擊花完,在某種意義上就成了一項“重要的任務”。
利益趨動
一是前期擔心未來不確定因素多、無法預測,必須為執行預算後期留有餘地;二是為了彌補公用經費不足,便於機動;三是乾脆是受利益趨動,財政資金多多益善。
整治措施
預算法案
人們曾經寄望於修改中的《預算法》。這部被財稅法專家評價為“重要性僅次於憲法”的法律,從2005年起便進入修改程式,但直到今天,仍然沒有最後通過施行。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馬蔡琛說,預算法修訂每年都要召開一次大型會議,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甚至將它列入必須審議且完成的59件法律案之一。但最終,2006年的修訂稿在徵求意見中因分歧太大而被擱置了下
來。
各方的博弈是主要原因。曾經多次參與《預算法》修改討論的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透露,現在《預算法》的修改稿由財政部和人大同時起草。2010年,當雙方把草案匯集到一起之後卻發現,與1997年的版本相比,新形成的修改稿不僅沒有進步,反而在一些地方退步了。
葉青強調,預算法的地位特殊,影響面太大,“預算法需要修改的內容,很多正在各地實驗中”,這些都造成修改“難以下手”。
2011年11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儘管到11月23日為止,專家們還沒有看到草案的全貌,他們只能從新聞透露的修改原則中尋求變革的蛛絲馬跡。
對葉青而言,最讓他興奮的,是第一條基本原則:“增強預算的科學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納入預算。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外,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預算、決算都要依法向社會公開。”
“收入和支出都被納入預算的範圍內,各級預算向社會公開,那年終突擊花錢的現象就會通過公眾的監督得到遏制。”他說,“只有透明公開的預算才會真正公平。”
在這位統計官員看來,同樣要改變的,還有預算編寫方式:應當嚴格按照當年的情況,辦多少事、花多少錢。
他同時提議,對於各地方、部門節約下來的預算,給予一些獎勵措施,比如“一半上繳,一半留在本單位”。“最重要的是把一切都公開地放在預算平台上,這樣才能避免制度‘走樣’。”
全國人大此前公布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特別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一條:“各級政府年度預算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安排支出外,可以用於沖減赤字,或者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於補充以後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謝學燾認為,如果該條款最終通過,對突擊花錢的問題可以起到一定的緩
解作用。
“原來都是希望把預算用完,追求收支平衡,甚至是適當負債。但是現在的提法是,如果當年用不完,可以有一定的空間,把錢用到下一年。這比原來更為科學。”謝學燾說。
管理模式
事實上,為了爭取更多的財政資金,一些單位虛報預算支出的現象時有存在。正是政府預算的粗放式管理,為突擊花錢提供了資金來源。因此,要防止突擊花錢,還必須從加強財政資金預算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入手,擠乾財政資金預算中的“水分”。
財政部嚴禁歲末年初突擊花錢濫用公款
新華社電 財政部日前下發《關於切實做好歲末年初有關財政工作的通知》,嚴肅各項財經紀律,提出堅決制止各種亂花錢和突擊花錢行為,嚴禁用公款購買菸酒禮品,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等一系列要求。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切實厲行節約。嚴格遵守各項財經制度,堅決制止各種亂花錢和突擊花錢行為。對不符合財政財務制度規定的各項支出,一律不得報銷和列支,對違反規定已報銷和列支的,要及時予以糾正。
《通知》強調,大力精簡各種茶話會、聯歡會,嚴格控制年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香菸、高檔酒和禮品,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遊和參與各種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
管理模式
事實上,為了爭取更多的財政資金,一些單位虛報預算支出的現象時有存在。正是政府預算的粗放式管理,為突擊花錢提供了資金來源。因此,要防止突擊花錢,還必須從加強財政資金預算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入手,擠乾財政資金預算中的“水分”。
年底突擊花錢不妨多用於民生。不怕突擊花錢 就怕突擊亂花錢 毋庸置疑,如果突去花錢是為了解決民生,解決困難群體的生活,老百姓是不會有意見的。問題在於,一些政府部門年底突擊花錢,絕大多數都是花在為機關工作人員發放資金、福利,增加所謂的公務費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