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震赴任後,能為民眾鳴不平,不畏權貴,台綱大振。
他彈劾皇子荊王說:“荊王是陛下的長子,任天下之重,不能上贊君父,同濟艱難,反而磚石權勢,滅棄禮法,開納貨賂,隨意進退官吏,縱恿奴隸侵漁小民美其名為‘和市’,其實是脅取。不發之事,不勝枚舉。陛下不能政資家,而要正天下,難啊!”
皇帝切責荊王,並出內府銀兩補賞和市價值,令司馬杖打大奴不法者,於是權貴斂手。程震後為攝治書侍御史兼戶部員外郎,調運京師糧食8萬石賑徐邳災區,深得百姓擁戴。
徐邳民眾上書京東帥司,請求留程御史以福殘民。但是荊王蓄意報復,收買程震部下徐璋等製造流言蜚語,狀告程震,反被罷官。
程震為官剛正清廉,又有才幹,竟然蒙受不白之冤,於是憂憤成疾,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病死開封家中,葬金昌府芝田縣(今河南偃師市緱氏鎮程村東)少中君的新塋(今河南偃師市東)。
《金史》稱:
程震,字威卿,東勝人。與其兄鼎俱擢第。震入仕有能聲。興定初,詔百官舉縣令,震得陳留,治為河南第一,召拜監察御史,彈劾無所撓。
時皇子荊王為宰相,家僮輩席勢侵民,震以法劾之,奏曰:“荊王以陛下之子,任天下之重。不能上贊君父,同濟艱難。
顧乃專恃權勢,蔑棄典禮,開納貨賂,進退官吏。縱令奴隸侵漁細民,名為和市,其實脅取。諸所不法不可枚舉。陛下不能正家,而欲正天下,難矣。”於是,上責荊王,出內府銀以償物直,杖大奴尤不法者數人。
未幾,坐為故吏所訟,罷官。歲余。嘔血卒。
金史震為人剛直有材幹,忘身徇國,不少私與。及為御史,台綱大振,以故小人側目者眾,不能久留於朝,士論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