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該同志擬任州公安局副局長(正處級、試用期一年)。
工作實績:程軍同志任丘北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以來,加強對治安混亂地區的重點整治,組織偵破了一批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積極參與規範和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依法打擊經濟犯罪,三年來,組織公安機關受理各類經濟案件61起,破案58起,挽回經濟損失130餘萬元。著力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基層警力得到充實,經費保障能力不斷提高,信息化和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整合資源,多措並舉,把專門工作與群防群治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努力推進治安防範工作的社會化,全面提高社會治安管理水平。
在推薦考察工作中,沒有發現程軍同志有拉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