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宏宇

程宏宇,曾任連雲港市海州區濱河新城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人物履歷

曾任連雲港市海州區濱河新城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6年9月19日至23日,時任連雲港市海州區濱河新城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程宏宇和管委會財務處處長馬獻民以赴重慶參加培訓為名,在繳納2800元培訓費後未至重慶培訓,一同前往深圳、昆明、麗江等地遊玩5日,總計花費近2萬元。程宏宇、馬獻民以重慶培訓機構代開的住宿費和餐飲費發票6000元在管委會下屬的連雲港潤新投資有限公司報銷,其餘旅遊費用二人自費均攤。程宏宇、馬獻民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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