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關係

稅收關係是因國家組織稅收收入所發生的社會關係。這種社會關係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社會關係。由於國家取得稅收收入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國家政治權力介入私人經濟領域,實現一定數量資財的所有權無償轉移的過程,這使得由此而產生的稅收關係變得非常複雜,它既非純粹的經濟關係,也非純粹的公權力關係,而是由稅收經濟關係、稅收征納程式關係和稅收監督保障關係共同構成的複合體。

什麼是稅收關係

在稅收關係中,稅收經濟關係,即資財無償從私人轉移為國家所有的關係是本體關係,是中心,是出發點、也是歸宿點,稅收征納程式關係、稅收監督保障關係都是因稅收經濟關係而衍生、並為稅收經濟關係而服務的社會關係。因此,我們可以說,稅收關係是一種性質複雜的特殊形式的經濟關係。

稅收關係的分類

具體而言,稅收關係可以分為以下三大類:

1.稅收經濟關係。稅收經濟關係就微觀領域亦即具體的征納稅過程來講,是私人資財強制無償地轉移為國家所有的關係;而就巨觀領域亦即全國範圍來看,它是國家對國民收入和社會產品的分配關係。這種關係經由各具體稅種稅法(稅收實體法)的調整,就體現為稅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其中,享有課稅權的國家是法定的債權人,私人即稅法上的納稅人是法定的債務人。

2.稅收征納程式關係。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具體稅收徵收管理權的徵稅機關與納稅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之間就稅收債權、債務的具體履行和實現而發生的程式性關係。在我國一般稱之為稅收徵收管理關係。一般包括日常的稅務管理關係、具體的稅款征納關係和定期與不定期的稅務檢查關係。這類關係主要受《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調整。

3.稅收監督保障關係。是指圍繞國家組織稅收收入活動的開展而在各有關主體之間發生的監督制約與程式保障關係。具體包括對稅收違法當事人的稅收處罰關係,為糾正稅務行政行為、保障納稅人權益的稅收救濟關係(包括稅務行政複議關係、稅務行政訴訟關係、稅務行政賠償關係),及有關國家課稅權劃分而產生的稅收管理體制關係。其中,稅收處罰關係、稅收救濟關係是側重於事後的程式性監督保障關係,而稅收管理體制關係則是一種事前性、基礎性、制度性的監督保障關係,因而也是一種相對獨立的稅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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