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國家

稅收國家(tax state):這是美籍奧地利思想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 1883—1950)在1918年提出的一個概念,用來指稱由公眾稅收養活的現代國家,區別於中世紀西歐那些依靠國王自有領地收入(土地收益)的封建國家。

在熊彼特看來,西歐地區之所以從傳統國家走向現代國家,其原因不是馬克思意義上的資本主義的興起,也不是韋伯意義上的理性官僚制的出現,而是西歐在中世紀晚期轉向了稅收國家,即財政從主要依靠統治者個人的土地收益,轉向常規化地徵稅於私人經濟。這一轉型發生在十六世紀前後,主要原因是歐洲國家的君主們需要大筆的金錢去支付戰爭的費用,特別是在封建制度崩潰以後,君主們迫切需要僱傭軍隊去作戰,而原有的封建土地收入已不夠使用,因此,稅收制度開始實行,一整套官僚行政機構得以形成,以徵收並進而使用這筆金錢。為了獲得民眾對稅收的同意,君主不得不建立起代議制機構。也就是說,一種現代國家(稅收國家)由此開始誕生。隨著新生政權地位的穩定,同最初的宗旨相比,徵稅的目的開始發生了變化,稅收成為推動現代國家發展的強有力工具,即“一旦稅收成為事實,它就好像一個手柄,社會力量可以握住它,從而變革社會結構”。
熊彼特有關稅收國家的觀點,後來被進一步發展為財政社會學,其核心觀點是稅收不但有助於代議民主制的誕生,更是現代國家發展的強大推動力量,作為從私經濟中汲取資源的稅收工具,不但重塑了社會的文化價值,還創造了一個龐大的公共官僚機構,官僚機構自身也成為獨特的有力的社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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