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加權平均法則

移動加權平均法則是指每次進貨以後,根據庫存數量及其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位成本,並據此平均單位成本計箅隨後發出商品的成本。如果再有進貨,再為庫存商品計算出新的平均單位成本,根據進貨的情況,不斷用新的平均單位成本計箅出新的發出商品的成本,最後一次的平均單位成本,就是期末庫存商品的平均單位成本。

這種方法能夠逐筆發貨後立即計算出發出商品的成本,對永續盤存制來講是最為適用的。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也存在著平均成本與現行成本的差距,但不如加權平均法下的差距那么明顯。但是這種計算方法的工作量大,比較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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