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女企業家協會

1、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3、維護本協會聲譽的義務; 十、決定本會的一般變更;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秦皇島市女企業家協會始建於2005年,是經秦皇島市社會團體管理局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市級女企業家組織,業務主管是秦皇島市工業經濟聯合會,協會依靠市婦聯具體指導,不斷壯大組織規模。並於2007加入中國女企業家協會,會員來自於秦皇島市工商註冊登記的國營集體、股份制、民營、獨資企業集聚了各行業傑出的女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優秀的女企業經營者和傑出的創業女帶頭人。
協會始終以滿足女企業家的要求作為工作重點,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為理念,嚴格執行協會的有關規章制度。依法維護女企業家合法權益。堅持全心全意為女企業家服務的宗旨和“ 以人為本,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工作思路。加強女企業家之間的聯誼,為女企業家搭建展示風采,學習交流、商務信息、維權表彰等服務平台,提高女企業家的素質,促進企業發展,團結和引領更多的女企業家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入會須知

第一條:入會條件:
1、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3、凡在本市投資,工商註冊登記二年以上的集體、股份制、民營、獨資等企業;
4、本人擔任企業的法人、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5、本人自願加入協會,申請填寫協會會員申請表。
第二條:入會資料:
申請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或證明;
1、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本人職稱證明、學歷(學位)證明複印件,隨申請表須提供二寸照片2張;
3、“秦皇島市女企業家協會會員申請表”須由申請人的主管機構或法人簽署同意並蓋章。
第三條:入會程式:
1、填寫申請表 (秘書處領取會員申請表);
2、所提交的申請表須蓋企業公章,同時附上必須提供的材料、證明複印件和照片2張;
3、申請表與各項附屬檔案提交協會秘書處;
4、秘書處專人負責登記,送常務理事會審議。至送表之日起一個月內用通訊方式或會議方式召開協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
5、對審批未通過者由協會秘書處發書面告知書 ;對審批通過者由協會秘書處發入會通知書、會員證。
6、會員按章程中標準交納會費並積極參與協會各項活動。
第四條:會員享受下列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與本協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3、優先參加本協會主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符合本協會章程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履行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的義務;
2、承辦委託事務的義務;
3、維護本協會聲譽的義務;
4、積極參與活動的義務;
5、按時繳納會費和符合本協會章程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七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秦皇島市女企業家協會。
第二條:本會是由秦皇島市工商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經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核准註冊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宗旨:全心全意為女企業家服務。
第四條:本會遵照國家憲法、法律、法令和政策開展各項活動,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第五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接受社會團體行政主管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六條:堅持民主集中原則,按照核准登記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發展、自我實體的道路,把本會建設成為有特色的社會團體。
第七條:註冊金額為人民幣3萬元。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八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女企業家認真貫徹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規等;
二、把女企業家深化企業改革和企業管理中的難點,熱點作為主題,開展報告會、研討會、交流會等多種活動,推動企業改革與發展;
三、開展本地區和跨地區企業間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四、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培訓和商貿培訓提高女企業家的綜合素質;
五、推動婦女的創業活動,並與社會上多種媒體合作,宣傳女企業家的先進事跡和成功經驗;
六、組織會員參加國內外組織的學術交流會,促進女企業家的合作與友誼;
七、反映女企業家的意願和正當要求、維護女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會員
第九條:本會吸收個人為個人會員,實行入會、退會自願的原則。
一、個人會員資格
凡是承認和遵守本會章程的本市各企業(包括各種不同行業,不同所有制,多種經濟成分)中的現職女正、副、經理、董事長自願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方可入會。
二、入會、退會手續
具備條件的個人加入本會,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機構批准,方可成為正式會員,並發給會員證。
會員自願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機構討論通過,收回會員證,終止會員資格。
非自願理事會,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機構討論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會員退會不將提出財產要求。
第十條:會員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表決權、建議權和批評權,參與本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符合本會章程的其他權利。
二、會員義務
履行章程的義務、執行決議的義務、承辦委託事務的義務、維護本會聲譽的義務、積極參與活動的義務、按時繳納會費的義務和符合本會章程的其他義務。
本會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1月至3月。
會員如果2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本會會員代表、理事、常務理事及其它領導的產生,體現民主集中的原則,須經充分醞釀協商由選舉產生。
第十二條: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產生理事會、監事會;
三、決定本會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方針;
四、審議理事會,監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通過主要決議;
六、聘請顧問、名譽會長;
七、決定本會的重大變更和終止;
八、其它事項:
會員代表大會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參加為有效會議,參加會議一半以上成員表決的通過事項為有效決議,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須臨時召開,由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的執行機構,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信形式召開。理事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理事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會長連任不超過兩屆。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
一、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二、本會活動進行集體領導;
三、確定本會辦事機構;
四、委任副秘書長和辦事機構;
五、審批會員(或委任授權機構)
六、提出下一屆理事會的候選人;
七、貫徹執行會員代替大會的決議;
八、制定本會中,近期工作計畫;
九、建立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本會的一般變更;
十一、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並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十二、接受監事會提出對本會違紀問題的管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十三、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本理事會閉幕期間,行使第十三條中的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例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信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本會的日常工作由秘書長負責。
第十八條:本會的法定代表人為會長。
第十九條:監事會
監事會由3人組成,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選舉產生監事會;
二、出席理事會;
三、監督本會及領導成員依靠《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督促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會成員違反本會紀律、損壞本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會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第五章資產和財務
第二十條:本會資產為共有財產,不論如何獲得只能用以促進有利於本會宗旨實現的各項事業,不得以利潤、股息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支付、轉移給本會會員。本會資產依照國家和社團行政主管機關有關規定及本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一條:經費來源及主要用途:主要有會費捐贈、服務收入、利息及其它。經費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會規定,建立健全財會制度,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接受會員、監事會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六章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變更程式
一、本會章程、名稱、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部門等重大變更,由理事會提出變更報告,提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二、登記證書其它登記內容的一般性變更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
三、向原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申報,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四條;終止程式
一、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報告,提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二、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方案,確定善後工作人選,成立清算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向原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申報,依法辦理註銷手續。
四、本會終止清算後剩餘資產按秦皇島市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理事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2004年2月22日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經行政主管機關同意核定批准後生效。
第二十七條:其它必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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