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秦印均沿用古璽格式,以文字配以欄界,“口”形、“日”形、“田”形均有。秦印文字較多自然書寫的意味,即其印文的安置,一般並不為適應印面外形而著意擺布字形,所以.欄界與文字相輔相成。文字本身形態雖已成方形,但不似漢印文字那么完滿,故而富有輕鬆、自然的韻味。印面的整體效果是與欄界合作實現的。正因為秦印印文形態較多自然輕鬆的韻味,再加上欄界的輔助作用,形成了秦印雅逸爽暢的格調。
到了西漢,印文字形日益方滿化,欄界的輔助功用已不存在,相反使印面形式有悶塞之感,所以西漢初期的印章承秦式,尚有欄界,至中期便消失了。看漢印上的文字布置,一個字為一個完滿的方形(或長方,或扁方,或正方)如四個字則由四個小方形組合為一個大方形,即印章的整形。這是漢印的基本形式規則。
由於印章的莊重用途,決定了當時的印章必須用古體一篆書。而當時正是隸書盛行的時代,即使寫篆書也多少受到流行書體一隸書的影響。因此,當時的許多篆書書跡並未能保持純正的篆形和篆味,這在各種漢代銅器銘文和刻石篆書中都得到充分的體現,漢代印章也是如此。但也正因為這樣,漢代的篆書形成了與前代不同的獨自的字形與趣味。
漢印的印文書體,有基本遵循小篆規矩而略有出格者,有多半已為隸書形體而兼有篆意者,也有以鳥蟲書作印的。此外,還可從殉葬專用印中見到為數不多的、十分草率的隸書印。在這幾種印文字形中,占據主流的則是第一種。
在印面布局中,根據總體要求和各個文字字形的可變因素,或以屈曲迴繞的手法以增加線條,或因其字偏旁線條過多而省略某些筆畫,均是為了達到字形的完滿和總體的方整,從而形成了漢印的字形特色和布局格式,這是漢印藝術形式美的基本特色。
秦代印章,就目前所見,官印均出於鑿刻,白文;私印也多為鑿刻,白文。漢代印章,西漢宮印多出於鑄造,只有將軍印和給兄弟民族的官印多為鑿刻,均為白文;東漢官印則以鑿刻為多。亦為白文。從古印遺存來看,魏晉時的將軍印等各種急就章比漢代的更富有天趣。西漢私印在初期也多出自鑿刻,白文,而自中期以後鑄印漸多。東漢私印有鑄有鑿,也多為白文,朱文印很少,朱文印到魏晉時期漸多起來。
魏晉印章大多沿續漢印的形式與格調,故傳世的這一類魏晉印大多難與漢印明確區分,這與西漢初期印難與秦印明確區分一樣。所以歷來出版的古印集中往往以“秦漢魏晉”統為一大類,甚至再加上南北朝,而不作確切朝代的劃分。在魏晉印章中也確實有許多放在漢印中毫不遜色甚至有勝過之處的佳作,篆刻家們往往也習慣於將它們與漢印一併看待。這些印,實際上可看作屬於“漢印”這一篆刻藝術的審美範疇,所以我在本書中所說“漢印”,不只對漢印而言,也包括這一類魏晉印。
所謂“鑄印”,是經過精心設計製作鑄造而成的。其印文字形、布局一般都十分謹嚴、規整,線條也十分勻稱。而鑿印是直接在預先鑄造好的印坯上刻制,以應臨時急用,故其字形和布局大多不十分規整,有的甚至十分隨意,具有意外的妙趣。但也有些鑿印刻得十分嚴謹、工整,線條挺拔均勻,玉印中的精工之作尤其如此。我們在摹習古印時,既要琢磨和把握它的形式技巧,同時還應注意感受它因不同的印材、或鑄或鑿所產生的不同的氣息和意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