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濱

秦朝濱

秦朝濱,男,漢族,1967年10月生,山東任城人。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解放軍外國語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現任山東濟寧市嘉祥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8年4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濟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解放軍外國語學院二系三隊區隊長、代理副隊長;嘉祥縣建委科員;嘉祥縣人大人事代表室科長、副主任;紙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大張樓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6年12月任嘉祥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8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28日據濟寧紀委訊息:山東濟寧市嘉祥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秦朝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濟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4月,經中共濟寧市紀委、濟寧市監委對嘉祥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秦朝濱嚴重違紀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秦朝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情況;違反廉潔紀律,謀取特殊交通待遇。利用職務便利,採用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秦朝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和黨性觀念喪失,紀律規矩意識缺失,法律意識和權力觀錯位,貪慾膨脹,大肆利用職權攫取巨額非法利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近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濟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濟寧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濟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秦朝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審查調查期間,秦朝濱在本人撰寫的懺悔錄中反思,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放鬆了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思想逐漸滑坡,缺失了信仰,摒棄了初心。沒有珍惜組織給予的幹事創業平台,尊崇和踐行黨章,貢獻自己的才智。特別是任鄉鎮黨委書記後,面對權力喪失了定力,沒有抵禦住金錢的誘惑,利慾薰心,私慾膨脹,利用權力進行利益的輸送和交換,最終突破了道德底線、法律紅線,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辜負了人民民眾的要求和期望。其決心努力改造,把認罪悔罪的過程看成對自己的一次再造,重塑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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