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秦州區監察局主要職責
秦州區監察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區紀委機關和區監察局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一)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協助區委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全區反腐倡廉和源頭治理工作。
(二)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託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和處理區直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社區)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權利,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檢查區政府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區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和區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糾正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向區委和市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並依照許可權組織起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
(八)指導鄉(鎮)、街道和區直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對派駐(出)區直部門紀檢、監察組織及鄉(鎮)、街道紀(工)委領導幹部的考核、交流、任免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