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許可證

1、租賃雙方當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 1、管理服務中心審查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必交要件資料和交驗資料。 4、當事人到管理服務中心領回《房屋租賃證》。

租賃許可證是房東在出租房屋時必須出示的證件,是受法律拘束必須持有此證件才能出租房屋的。
《房屋租賃證》不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理,需要到市房產局辦理。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範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規定:非住房租賃手續費按指導租金的1%計收,由租賃雙方各承擔50%。指導租金由各市物價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流程
一、租賃雙方當事人填寫租賃契約
二、雙方應提交檔案資料
(一)租賃雙方當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記申請表》;
2、《xx市房地產租賃契約》(一式三份);
3、《房地產證》、宅基地證或報建表;
4、共有的房產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檔案;
5、轉租的還應提交轉租人與原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契約,如該契約中沒有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約定條款,應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6、委託代辦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身份證明;
7、受委託經營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產權證明外,還應交合法的授權委託書;
上述第3~7項的資料是複印件的,須提供正本核對後(包括加蓋核對章和核對人簽名),方能生效。
(二)租賃雙方當事人交驗的檔案、資料(只核對原件):
1、租賃雙方當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
2、租賃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證明(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合法資格證明。
三、審查登記
1、管理服務中心審查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必交要件資料和交驗資料。
2、管理服務中心審查契約內容,並將租賃資料輸入“房屋租賃系統”。
3、區租賃所審批核發。
4、當事人到管理服務中心領回《房屋租賃證》。
四、立卷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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