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通俗的說,涉及到食品生產的單位或個人,才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根據2005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遵守本辦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
“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和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活動的衛生許可,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
備註:由於《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已失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實施食品衛生許可證被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所代替
審批材料
餐飲單位
(1)衛生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它證明材料複印件(包括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檔案、身份證複印件);
(4)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定),承包契約或協定;
(5)生產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包括標明方位、各功能間、輔助用房的名稱、面積,牆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築材料,各種設備、衛生設施及擺放或安裝位置。儘可能標明衛生許可審查涉及的全部內容,一頁不夠,可另加附頁);
(6)申請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制度(學校食堂須提供學校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7)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加蓋體檢機構公章)和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加蓋培訓機構公章);
(8)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一人一份,必須手工答題)。
(9)、所購原材料(如:米、面、油、肉)的“三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或檢驗報告)和肉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10)泔水或廢棄食用油脂處理協定(契約)複印件。
備註:換證需要提供資料有(1)、(3)、(7)、(8)項和營業執照複印件、舊衛生許可證原件。
美容美髮、住宿、洗浴等
(1)衛生許可申請書;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包括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檔案、身份證複印件);
(4)公共場所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定、承包契約或協定)材料複印件;
(5)公共場所平面布局圖(標明方位、各功能間、輔助用房的名稱、面積,各種設備、衛生設施擺放或安裝位置。儘可能標明衛生許可審查涉及的全部內容,一頁不夠,可另加附頁);
(6)應設消毒專間的公共場所還要提供消毒專間平面圖(需標明消毒專間面積和各種消毒設施位置、消毒設備型號、規格);
(7)美容美髮行業應提供所使用化妝類產品的“三證”和產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住宿和洗浴類應提供水質化驗合格證明。
(8)申請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各項衛生管理、消毒制度;
(9)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加蓋體檢機構公章)和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加蓋培訓機構公章);
(10)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一人一份,必須手工答題)。
備註:換證需要提供資料有(1)、(3)、(7)、(9)項和營業執照複印件、舊衛生許可證原件。
食品及食品添加劑
(1)衛生許可申請書;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它證明材料複印件(包括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檔案、身份證複印件);
(4)食品生產場所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定),承包契約或協定;
(5)生產場所平面布局圖(標明方位、各功能間、輔助用房的名稱、面積,牆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築材料,各種設備、衛生設施及擺放或安裝位置。儘可能標明衛生許可審查涉及的全部內容,一頁不夠,可另加附頁);
(6)生產經營項目、生產產品名稱、原料、配方、生產工藝流程說明;
(7)所生產產品或試產品三批樣品衛生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及評價報告(最近的報告,最長不超過一年);
(8)生產用水的水質資料、檢驗報告(如果需要請提供);
(9)申請單位衛生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各項衛生管理內部制度。
(10)所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加蓋體檢機構公章)和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登記表(加蓋培訓機構公章);
(11)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一人一份,必須手工答題)。
備註:換證需要提供資料有(1)、(3)、(7)、(8)、(10)、(11)項和營業執照複印件、舊衛生許可證原件。
食品經行銷售
(1)行政許可申請表;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資格證明(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檔案、身份證明複印件或業主身份證明材料);
(4)生產經營場所、場地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契約)複印件;
(5)生產經營場所、場地平面布局圖(比例不小於1:200);
(6)企業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竣工驗收衛生認可書。
食品攤販
(1)行政許可申請表;
(2)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複印件;
(3)非流動攤販應提供場地的使用證明;
(4)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及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二次供水
(1)二次供水衛生許可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它證明材料複印件(包括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檔案、身份證複印件)。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的需提供委託契約或協定及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
(3)衛生管理組織及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4)供、管水人員健康檢查證明(加蓋體檢機構公章)和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登記表(加蓋培訓機構公章);
(5)二次供水設施場所平面圖、水質生產、儲存、水處理、消毒設備及防護情況;
(6)供水管線情況(其中供水管道用藍色標明,污水管道用紅色標明);
(7)提供具備法定資格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水質衛生檢測報告;
(8)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協定及有清洗消毒資質的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或提供能夠證實確實進行清洗消毒的證明材料,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記錄(含消毒具體方法、時間、消毒人員);
⑼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一人一份,必須手工答題)和營業執照複印件。
備註:換證需要提供資料有(1)、(4)、(7)、(8)、(9)項和營業執照複印件、舊衛生許可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