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省
官署名。東漢始置秘書監一官,典司圖籍。曹操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南北朝以後始設秘書省,其主官為秘書監。監以下有少監、丞及秘書郎、校正郎、正字等官,領國史、著作兩局。唐代曾改稱“蘭台”及“麟台”。明以後其職務併入翰林院。
一般設有
秘書省一般設有: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上;丞一人,從五品上。監掌經籍圖書之事,領著作局,少監為之貳。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監。龍朔二年,改秘書省曰蘭台,監曰太史,少監曰侍郎,丞曰大夫,秘書郎曰蘭台郎。武后垂拱元年,秘書省曰麟台;太極元年曰秘書省。有典書四人,楷書十人,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熟紙匠十人,裝潢匠十人,筆匠六人。
秘書郎三人,從六品上。掌四部圖籍。以甲乙丙丁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貯。凡課寫功程,皆分判。
校書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讎校典籍,刊正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