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赫氏法則

柯赫氏法則(Koch’s Rule),又稱柯赫氏假設(Koch's postulates)或柯赫氏證病律,是確定侵染性病害病原物的操作程式。

法則含義

如發現一種不熟悉的或新的病害時,就應按柯赫氏法則的四個步驟來完成診斷與鑑定。診斷是從症狀等表型特徵來判斷其病因,確定病害種類。

鑑定方法

鑑定則是將病原物的種類和病害種類同已知種類比較異同,確定其科學名稱或分類上的地位。有些病害特徵明顯,可直接診斷或鑑定,如霜霉病或稈鏽病。但在許多場合難以鑑定病原物的屬、種。如花葉症狀易於識別,要判斷由何種病原物引起,就必須經詳細鑑定比較後才能確定。

(1)在病植物上常伴隨有一種病原微生物存在;

(2)該微生物可在離體的或人工培養基上分離純化而得到純培養;

(3)將純培養接種到相同品種的健株上,出現症狀相同的病害;

(4)從接種發病的植物上再分離到其純培養,性狀與接種物相同。

如果進行了上述四步鑑定工作得到確實的證據,就可以確認該微生物即為其病原物。但有些專性寄生物如病毒、菌原體、霜黴菌、白粉菌和一些鏽菌等,目前還不能在人工培養基上培養,可以採用其他實驗方法來加以證明。侵染性病害的診斷與病原物的鑑定都必須按照柯赫法則來驗證,每個醫學家和植物病理學家都應能熟練地運用。

套用狀況

柯赫氏法則同樣也適用來對非侵染性病害的診斷,只是以某種懷疑因子來代替病原物的作用,例如當判斷是否缺乏某種元素而引起病害時,可以補施某種元素來緩解或消除其症狀,即可確認是某元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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