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典故
清·曾樸《孽海花》第三十五回:“我是秉筆直書,懸之國門,不能增損一字。
我是~,懸之國門,不能增損一字。(清·曾樸《孽海花》第三十五回)
用法
連動式;作謂語;形容客觀對待歷史 。
英語
write the truth without fear or favor;write down the truth ;
《秉筆直書》來自於
《不怕死的太史》
春秋時,齊莊公名光與大臣崔杼的妻子私通。崔杼知道後,便設計殺了莊公,立莊公的異母弟杵臼為君,是為景公。崔杼也自封為相國,飛揚跋扈、專斷朝政。但他對弒君之罪十分惶恐,特別是擔心被史官記錄在史冊上,留下千古罵名。於是他下令將專管記載史事的太史伯找來,說道:“昏君已死,你就寫他是患病而亡。如果你按我說的意思寫,我一定厚待於你,如若不然,可別怪我不客氣!”說罷,崔杼拔劍在手,殺氣逼人。齊太史抬頭看了看崔杼,不慌不忙地拿起竹簡,提筆而書。書罷,他將竹簡遞給崔杼。崔杼接過竹簡一看,上面赫然寫著“夏五月,崔杼謀殺國君光。”崔杼大怒,揮劍殺了太史伯。按當時的慣例,史官是世襲的。於是,崔杼又召來太史的二弟太史仲說道:“你哥哥竟然不聽我的命令,我已處決了他,今後由你來接任太史之職。你就寫莊公是病死的,不然,那就是你的下場。”他指著太史的屍體,惡狠狠地說。他滿心以為太史仲會懾於他的淫威而從命的。可是只見太史仲冷靜地攤開竹簡,提筆寫道“ 夏五月,崔杼謀殺國君光。”崔杼怒不可遏,又拔劍殺了太史仲。接著他又將太史的三弟太史叔召來,兇狠地說:“你兩個哥哥都已經死了,難道你也不愛惜自己的生命嗎?如果改變寫法,還能有一條活路。”但太史叔平靜的回答:“按照事實秉筆直書,是史家的天職。與其失職,還不如去死。”結果還是在竹簡上照直而書。崔杼被氣得七竅生煙,咬牙切齒,把太史的三弟碎屍萬段,令太史季補缺。太史季把竹簡攤開來遞給崔杼,崔杼一看,依舊是那幾個字,嘆息一聲,讓太史季退下。齊國的另一個史官南史氏聽說太史兄弟皆被殺害,抱著竹簡急匆匆趕來,要前赴後繼,接替太史兄弟將崔杼的罪狀記載史冊,見太史季已經據實記載,才返回去。於是史書上便留下了這樣的話:“周靈王二十四年,齊莊公六年,春三月乙亥,崔杼弒齊莊公光於其府……”。終於將崔杼的惡行真實地記錄下來,為後世留下了確鑿可信的歷史資料。而齊太史兄弟不畏強暴,前仆後繼,秉筆直書的義舉也永載史冊,為歷代所傳誦。
齊太史秉筆直書的故事給後人的鼓舞和啟發是很大的,它永遠鼓勵著人們實事求是,勇敢的去追求、堅持真理。
詞語辨析
釋義:秉:持,握住。寫史書根據事實記錄,不隱諱。
出處:清·曾樸《孽海花》第三十五回:“我是秉筆直書,懸之國門
我們應該學習古代史官修史時秉筆直書的求實精神,不能增損一字。
作為一名統計局的工作人員,應該秉筆直書,不能虛報數據。
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跡,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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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懼怕史官秉筆直書
原文
太祖嘗彈雀於後園,有群臣稱有急事請見,太祖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詰其故,對曰:“臣以尚急於彈雀。”上愈怒,舉柱斧柄撞其口,墮兩齒,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耶!”對曰:“臣不能訟陛下,自當有史秉筆直書。”上悅,賜金帛慰勞之。
譯文
宋太祖經常在皇宮的後園打鳥玩,一次,有幾個臣子有稱有急事求見,宋太祖於是就召見了。但是召見之後,他們上奏的都是寫很普通的事情。宋太祖很不高興,問為什麼。一個臣子回答說:“臣以為這些事情比打鳥更緊急。”宋太祖更加生氣了,順手抄起邊上擺的斧子,用斧子柄打那個人的嘴,打掉了兩顆牙齒,那個人慢慢彎下腰,把牙齒撿起來,放在懷裡,太祖罵他說:“你揣個牙齒,怎么還想保留證據告我還是怎么著?!”那個臣子回答說:“臣是不會去樁告陛下的,但是負責記載歷史的官員,會把這件事情寫進史書。”宋太祖轉而明白。高興起來,賜那個大臣一些黃金一帛安慰他.
曾樸
曾樸(1872~1935)中國清末民初小說家,出版家。家譜載名為朴華,初字太朴,改字孟朴,又字小木、籀齋,號銘珊,筆名東亞病夫。江蘇常熟人,出身於官僚地主家庭。近代文學家、出版家。
孽海花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江蘇》本。1903年金松岑應東京的江蘇留日學生辦的《江蘇》雜誌之約,寫了《孽海花》前六回,其中第一、第二回刊登於《江蘇》第八期上,作者署聯所,即金松岑的筆名。1904年3月, 金氏在《愛自由者撰譯書廣告中》中,將《孽海花》標以“政治小說”,並介紹說:“此書述賽金花一生歷史,而內容包含中俄交涉,帕米爾界約事件,俄國虛無黨事件,東三省寧件,最近上海革命事件,東京義勇隊事件,廣西事件,日俄交涉事件,以至今俄國復據東三省止,又含無數掌故,學理,軼事,遺聞。精彩煥發,趣味濃深。現已付印,即日出書。”可見此書是以揭露帝俄侵略野心為主題,僅擬寫至 1903年為止。 這即《孽海花》最初的計畫。實際上金著《孽海花》並未成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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