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及上級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擬訂全區科技進步的規劃、措施草案,負責科教興區戰略的實施。2、歸口管理全區科技計畫工作,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和本區計畫確定的科研、星火、火炬、推廣計畫和新產品計畫。
3、負責全區高新技術產業和高新技術產品、項目的管理,協助區科教興區領導小組做好區高新技術企業、成果轉化項目、產品的認定工作和國家、省、杭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工作。
4、負責全區科技興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種子種苗工程的實施。
5、負責全區科技三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加強對全區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6、負責全區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和獎勵工作,負責區優秀科技工作者的評選和和上級部門的推薦工作。
7、歸口管理全區技術市場、技術貿易機構和民營科技機構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查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專利、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地震群測、群防工作。
8、負責鎮、街道、場和區級有關部門科技工作的業務指導、服務工作。做好產學研合作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9、參與全區重大科技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論證、管理工作以及經濟領域重大項目的決策研究。
10、承辦區政府和上級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