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提出我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工業和信息兩化融合。 (三)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和組織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工業和信息化的政策措施。
(二)提出我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工業和信息兩化融合。
(三)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和組織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四)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警預測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五)負責擬定年度工業調控目標並貫徹落實;承擔電、工業用油、氣、運和重要物資平衡調度和應急保障;負責工業品及重要物資運輸的協調平衡和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六)擬定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組織實施國家和市、縣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電力、天然氣等行業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引導和規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促進創意產業發展,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
(九)指導協調和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結構調整和產業企業布局調整,促進特色工業發展。
(十)負責全縣民用爆破器材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行業管理;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技術規範。
(十二)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協調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三)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協助處理電磁干擾事宜,協助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工作,保證機關日常工作的有效運轉;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建立健全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政務督辦、信息、後勤、接待和人事、財務、勞資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文印、檔案、機要及保衛保密工作;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務和會議報告、委內綜合性檔案及重要報告的起草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指導辦公室)
負責擬定工業及信息產業年度目標並實施,定期檢查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信息服務業運行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煤、電、運、氣等重點資源的平衡協調及調度;定期檢查經濟運行實效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負責工業資金的協調,以及對重點行業、企業運行的評價和重點企業的培育和評選;負責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和救援藥品及物資調度工作。
(三)規劃與投資科
擬定工業、生產性服務業、創意產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產業發展情況,編制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產業發展方向,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投資項目的備案和報批工作;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並引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對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負責工業系統招商引資工作,按全縣工業產業結構發展進行重點招商活動。
(四)行業管理科(節約能源辦公室)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技術規範;負責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行業管理;實施天然氣、電力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規劃;負責節能監察、能效管理、契約能源、節能培訓、節能技改等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推進工業管理創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品牌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推廣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裝備,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鹽行業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五)企業科
指導企業加強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調指導國有工業企業實施改制重組、關閉破產等工作;指導本縣城鎮集體經濟成份企業管理,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和改革措施;承擔各類所有制企業企業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企業改革規劃方案,負責國有企業轉讓、股權變動、經營權變更的政策協調;監督國有資產營運;負責改制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遺留問題處置;承擔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指導工業企業和所屬單位信訪穩定工作。
(六)安全指導科
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和規定、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全縣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監測調控電力運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協調電力調度工作;組織協調“三電”工作,協調處理電網運行與電力生產、經營、使用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天然氣行業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安全事故防範措施;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的行業管理;負責通訊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重點行業、在建項目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七)信息化管理科
擬定信息產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範;負責推進電子政務重點套用系統建設和重要公共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指導推進社會公共事業、工業、農業、服務業等領域的信息化套用和基礎性工作,提升和改造傳統產業;負責指導推進經濟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信息化重點工程項目實施和信息資源建設;負責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組織參與電子信息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牽頭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工作,促進“三網融合”體系建設和制度創新;協調處理計算機和通信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負責重大公共信息服務平台規劃與建設;協助處理電磁干擾事宜,協助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統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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