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貌的最低程度

禮貌的最低程度

禮貌的最低程度(Civility),定義是“行為和言語中的禮貌和客氣”,在16世紀中期就已經有使用記錄。在《牛津英語辭典》中還補充到,該詞已經變為暗示在社交情境中禮貌得體的“最低程度”。

基本信息

出處

2018年6月,華盛頓特區的一家餐館老闆出於道義拒絕向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新聞秘書莎拉•桑德斯(SarahSanders)服務,並要求她離開餐館。桑德斯在隨後一天的周六發推文說起此事,並引發了評論者們數天的爭論。

無論共和黨人還是民主黨人,很多評論人員都認為這一事件只會加深民眾的分歧,而有些人則指著特朗普本人的名字高呼偽善和虛偽,更不用說民眾們抗議的權利了。在這場爭論的中心出現了一個流行詞,那就是:civility(禮貌的最低程度)。

詞義

如果追溯到13世紀晚期,單詞civility的最早含義是“citizenship公民身份”。這引導我們回到單詞的詞根:civis,它最初來自拉丁語,經由法語引入,意為尤其區別於士兵的“公民”。如今的單詞civilian(平民)保留了這一含義,而citizen(公民)一詞也可以追溯到詞根civis,以及city、civic和civilization都是這個詞根衍生而來。

因此,civil一詞有一種“公民的適當行為”的詞源含義——這個詞根的含義羅馬人也是非常熟識的,正如他們母語中civilis也是表示“謙遜的、不裝腔作勢的”,而在其他法律語境中也產生了例如civilpartnership(民事關係)等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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