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打擊走私綜合治理的職責劃給市公安局。
(二)將口岸協調的職責劃給市經濟貿易局。
(三)增加組織協調支前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海防管理的職責。
(五)增加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中央、省、寧德市及上級有關部門傳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龍安管委會)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龍安管委會)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和國務院、省和寧德市政府領導重要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工作,全國、全省、寧德市和福鼎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上級駐鼎單位、駐軍等關係,對相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六)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七)負責管理市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寧德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重要情況。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負責外事僑務工作。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相關手續,對本市因公出訪團組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開展歸僑、僑眷工作,辦理相關涉外涉僑涉港澳事務。
(十)負責指導、推進、協調、監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負責擬定並組織全市海防管理的政策和項目規劃,組織和協調全市海防工作,負責海防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市支前工作,負責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文電運轉、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四)管理部分市直機關的基建、財務、安全保衛及其他行政事務。
(十五)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其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1個內設機構。
秘書科
(監察室)
負責承辦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會務工作,協助各科室安排政府專題會;
負責市政府領導、辦公室班子成員日常活動的協調、安排和接待事務;
負責辦公室工作部署、情況匯報,承擔市人大、市政協與市政府聯繫工作的相關事務;
負責辦公室的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安排等工作;
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機關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工作。
負責督促檢查辦機關和下屬單位及個人在遵守或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方針政策的情況;
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政紀行為的控告和檢舉,調查處理違反政紀的行為;
受理被監察人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行政覆核決定、監察決定的申訴;
協助抓好被監察部門廉政勤政、機關效能工作;
承辦本單位和市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電科
負責統一管理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函件的規範化處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印章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負責市政府機要檔案、傳真的收發、傳遞、清退、銷毀、歸檔立卷和保密工作;
負責對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的規範性把關工作(含格式、文號、編髮、分發範圍、數量等);
對全市政府系統的公文格式進行業務指導;
負責政府機關各部門的公文、內刊等分發工作。
綜合科
負責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及活動的安排,聯繫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當好參謀、搞好服務;
開展經濟調查研究工作,起草季度經濟分析、市政府綜合材料、大型會議材料,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紀要。
信息科
承辦《福鼎政訊》,向省政府辦公廳和寧德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領導報送信息;
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的組織協調,搞好重點信息的調研工作。
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
負責上級和本級政府領導批示件的落實反饋;
負責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的收集、整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負責政府辦公室《督查與反饋》的編輯工作;
負責受理對政府工作及政府工作人員的批評和意見;
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
行政科
負責政府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承擔政府機關內部水、電的維修及周圍環境的美化綠化、衛生保潔工作;
負責市政府機關財務工作;承擔配備、購置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管理政府機關固定資產工作;
承擔市政府領導公務車輛的使用與調度工作;
承擔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
信息公開科
承辦政府信息公開事宜;維護和更新政府信息;
組織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辦公現代化建設和視頻會議技術管理。
外事僑務科
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我市訪問的審核、申報工作;
支持民營企業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
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的計畫報批;
協調和指導轄區內重要外事接待活動,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地區)及其他友好關係的工作;
歸口管理全市僑務工作;
對全市外事僑務業務工作進行指導;
承辦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市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法制科
負責政府法制工作。承擔市政府行政訴訟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案件和規範性檔案把關;
辦理土地、林權等行政確權案件;承擔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對外簽訂的各種契約文本;
承辦市政府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複議和應訴人員、市直各部門法制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海防管理科
辦理海防綜合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海防管理政策和海防項目規劃;
組織協調海上治安綜合管理和專項治理行動,開展“平安海域”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反偷私渡和偷私渡人員返遣事務,開展隱蔽戰線鬥爭;
協助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人民政府開展軍港航道清障工作;
督促和協調全市海防基礎設施建設和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承擔市海防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支前科
負責做好駐鼎部隊的聯絡工作,協調抓好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協調處理軍地關係;
負責辦好“四個一好”項目,幫助部隊發展農副業生產;
負責支前物質供應站建設,協助駐鼎部隊搞好日常軍供和後勤社會化保障工作;
負責組織開展支前物資供應潛力調查,完善動員支前應急保障機制;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部隊軍事行動、國防工程建設和搶險救災保障服務工作;
負責指導、協調軍民共建“三掛鈎”工作;
負責做好擁軍支前宣傳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37名(含市政府領導7名、支前辦2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科級)1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副科級1名。支前辦主任(正科級)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1名。
其他事項
(一)負責管理福鼎市林業局、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
(二)市委信訪局(市人民政府信訪局)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市政府辦下設機構,規格為副科級,該局職責待正式組建時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劃入。
(四)所屬的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