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經濟貿易局

(十)加強全市節能監督管理,規劃、指導、協調、監督、促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工作,指導全市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管理廣告業的職責。
(三)將牽頭綜合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受理保護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服務的職責劃給市科學技術局。
(四)將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的日常工作劃入市經濟貿易局。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
(六)加強商貿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七)將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含春運工作)的職責劃給市交通運輸局。
(八)加強行業管理和服務,促進產業振興、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九)加強日常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調度,協調解決日常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
(十)加強全市節能監督管理,規劃、指導、協調、監督、促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工作,指導全市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工作。
(十一)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
(十二)加強推進軟體服務業發展,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福清市經濟貿易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福州市有關新型工業化和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工業和商貿服務業的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商貿服務產業規劃、計畫、導向目錄,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布局;參與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工業、市場運行態勢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生活必需品運行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主要生活消費品、應急商品和重要生產資料等的調控方案;負責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指導協調商貿網點建設;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三)負責組織實施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領域投資項目;指導、協調我市工業企業與央企、省企、外資企業合作;指導協調融台產業對接有關工作;擬訂產業、集群建設發展意見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產業園區建設。
(四)負責全市電網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全市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預審。
(五)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指導全市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
(六)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輕紡、機械冶金、醫藥化工和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含鄉鎮企業);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負責指導、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八)負責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九)負責“菜籃子”工程規劃、建設、管理,保障市場蔬菜、副食品供應;負責生豬儲備管理工作。
(十)負責畜禽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流通、再生資源及典當、拍賣行業的監督管理;承擔有關商貿民生服務、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區域性橫向經濟技術協作活動;負責外地駐融辦事機構的有關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市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
(十六)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福清市經濟貿易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支前工作科)
負責協調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檔案、機要、信訪、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和財務管理、安全保密、對外聯絡、信息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負責局機關預決算,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治理企業“三亂”、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建、群團、計生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戰備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承擔軍民共建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部隊後勤供應保障工作,幫助支持駐融部隊做好生產、生活項目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入融部隊的“安居”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經貿系統民兵組織建設、培訓和國防教育等具體工作。
(二)企業服務和指導科
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銀企合作;負責指導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機構管理;承擔指導和服務鄉鎮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引導、培育、規範和促進信息產業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動漫產業等行業管理工作;協調促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負責指導和服務輕工紡織、機械冶金、醫藥化工、工藝美術等行業發展;指導輕工紡織、機械冶金、醫藥化工、工藝美術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企業巨觀管理和指導,推動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擬訂創業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和規範創業投資業發展;研究提出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意見和建議;協調解決企業改革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導企業改革的善後、維穩、信訪等工作;協調解決企業勞動用工、勞動“三方”關係等方面問題。
(三)經濟運行和能源科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總量平衡;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應急調度機制;組織煤、電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協助企業開拓市場;負責工業應急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全市電網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初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協調實施節能與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開展節能與循環經濟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市資源綜合利用初步認定;協調工業污染治理。
(四)投資規劃和技改協作科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規劃及結構調整;組織編制有關專項規劃;監測分析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依法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研究擬訂鼓勵企業加強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統籌指導、協調行業準入;統籌規劃、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擬訂鼓勵企業加強技術進步、自主創新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結合,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項目的實施;統籌協調工業行業技術規劃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提升和品牌管理;研究提出全市經濟技術協作意見,推進企業間橫向經濟技術合作;負責外地駐融辦事機構的有關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對口支援工作。
(五)商貿管理和市場監測科
負責研究流通體制改革,擬訂流通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並提出意見建議;負責對各類流通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負責指導、協調商貿系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消防、勞動安全和節能環保工作;負責指導商貿流通企業環境保護、科技進步和節能降耗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發布商務預報等相關信息;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管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要生活消費品、應急商品和生產資料市場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商品批發市場和城鎮商貿網點規劃建設;負責內貿系統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組織物流區域合作,推進物流業重大項目的規劃建設;負責組織協調發展現代物流業的各項工作;
(六)市場監管與食品安全科
貫徹執行國家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政策;負責研究擬訂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確定食品安全工作重點和階段性工作目標;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以及食品安全綜合信息發布,協調或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負責組織協調和綜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項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根據年度預算安排,研究擬訂全市食品安全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扶持計畫;開展食品安全宣傳,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專項治理和年度督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應急預案,負責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牲畜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商貿領域行政執法,推動商貿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醫藥商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酒類經營備案登記及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蔬菜、生豬、牛、羊、蛋品、家禽等副食品產銷基地的規劃建設;負責蔬菜基地保護區和保護期限的劃定;負責安排、監督專項用於蔬菜、牲畜、家禽、蛋品、食糖、水產品產銷和儲備的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調控災後、淡季、節日市場運行;負責蔬菜、副食品生產基地新技術、新成果推廣套用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和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商貿服務科
負責推動流通領域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規範社會商業零售企業行為;按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和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舊貨市場、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實行行業監管;依法監管零售商促銷活動,促進公平交易;負責電子商務所用密碼的密鑰生成,管理和規劃建設及電子商務證書認證審核工作;負責擬訂餐飲、住宿、社區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健全和完善我市民生服務業體系,指導並推進社區服務業發展;承擔餐飲業、住宿業、美發美容業、洗染業、人像攝影業、家政服務業等民生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社區商業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早午餐工程;組織全市服務(餐飲)行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申報“中華老字號”和“福建老字號”品牌工作;負責全市會展產業發展規劃建設,培育和完善會展產業市場體系;負責開展國內外會展交流合作;推進全市樓宇經濟、總部經濟發展;依法承擔典當、拍賣行業的監督管理。

人員編制

福清市經濟貿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包含經濟貿易口黨組織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兼任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副主任);經濟貿易口黨委書記1名、副書記(兼任紀委書記)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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