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把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在縣域範圍內很好地貫徹落實,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推動全社會的科技進步和科技事業發展。2、組織編制縣科技發展的長期規劃和計畫,並組織落實;搞好科技發展預測,確定發展目標。
3、負責科技興縣戰略的實施,以及對科技興鄉和科技興行業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服務。
4、負責全縣科技成果推廣、信息交流、科技諮詢服務、項目、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市場、專利、智慧財產權保護等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科普知識宣傳和科技培訓工作。抓好科普、組織網路和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各類科技教育活動。
6、承擔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