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醫藥雜誌

福建醫藥雜誌

《福建醫藥雜誌》是福建省惟一的一份綜合性醫藥學術期刊,國內外公開發行,福建省衛生廳主管,中華醫學會福建分會主辦,福建省醫學科學研究所承辦,雙月刊。

基本信息

雜誌簡介

福建醫藥雜誌是福建省衛生廳主管,中華醫學會福建分會主辦,福建省醫學科學研究所承辦的綜合性醫藥

期刊,1979年創刊,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本刊宗旨為貫徹預防為主、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辦刊方針,及時報導本省醫藥衛生科研成果及防治疾病經驗,反映其進展及水平,為各級醫藥衛生人員提供學術交流園地。主要欄目有論著與臨床報導,預防醫學,中西醫結合,實驗研究,藥物與臨床,臨床檢驗,講座綜述,醫院管理,護理,基層醫生園地等。特色為科學性強,信息量大,具有實用性及先進性。本刊1996年10月獲福建省第二屆優秀科技期刊一等獎;1997年10月獲華東地區優秀期刊獎,並獲全國優秀科技期刊三等獎。1997年本刊上網際網路;相繼成為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來源期刊,中國期刊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入編期刊,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數位化期刊群入網期刊及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收錄期刊;2001年經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科技部評選為中國期刊方陣雙效期刊。

主要欄目

開設有專題輔導、專家論壇、專題論著、臨床論著、綜述與講座、繼續醫學教育、教學查房、進修講壇、藥物與臨床、進展概述、新技術介紹、影像與臨床、教訓縱橫、探討與評價、病例報告、臨床病例討論、會議紀要、國內外學術動態等欄目。

投稿須知

稿件要求

1. 醫學倫理問題及知情同意:當論文的主體是以人為研究對象時,作者應說明其遵循的程式是否符合負責人體試驗的委員會(單位性的、地區性的或國家性的)所制訂的倫理學標準,並提供該委員會的標準檔案及受試對象或其親屬的知情同意書。
2. 基金項目: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註明基金項目名稱,並在圓括弧內註明其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隔開。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30271269);‘十五’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2003A- A205005)”作為腳註的第一項,並須附基金項目證明複印件。
3. 題名: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題名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儘量不使用縮略語。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4. 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前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作者單位名稱(寫出所在科室)及郵政編碼腳註於首頁左下方,並註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應是:(1)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與解釋者。(2)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3)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須同時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附外籍作者親筆簽名同意在本刊發表的函件。集體署名的文章於題名下列署名單位,於文末列整理者姓名,並須明確該文的主要責任者,在論文首頁腳註通信作者姓名、單位、郵政編碼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確定。如需註明協作組成員,則於文末參考文獻前列出協作組成員的單位及姓名。
5. 摘要:論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發現(包括關鍵性或主要的數據)和主要結論,應寫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結果(Results)”和“結論(Conclusions)”小標題的結構式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不列圖、表,不引用文獻,不加評論和解釋。英文摘要應包括題名、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姓每個字母大寫,名首字母大寫,雙字名中間加連字元)、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郵政編碼及國名。應列出全部作者姓名,如作者工作單位不同,只列出通信作者的工作單位,通信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時在通信作者的單位名稱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N Xian-yan*,WU Jian-ping,QIN Jian,LIU Hong.*Department of pediatrics,The First Hospital,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034,China”。中文摘要一般不超過400個漢字,英文摘要為250個實詞左右。英文摘要一般與中文摘要內容相對應,但為了對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詳。
6. 關鍵字:論著需標引2~5個關鍵字。關鍵字儘量從美國NLM的MeSH資料庫中選取,其中文譯名可參照中國醫學科學院信息研究所編譯的《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未被詞表收錄的新的專業術語(自由詞)可直接作為關鍵字使用,建議排在最後。中醫藥關鍵字應從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信息研究所編寫的《中醫藥主題詞表》中選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應標註與中文對應的英文關鍵字。關鍵字中的縮寫詞應按《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還原為全稱;每個英文關鍵字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大寫,各辭彙之間用“;”分隔。
7. 統計學方法
(1) 統計學符號:按GB 3358-19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統計學符號一律採用斜體排印。常用:(1)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x (中位數仍用M)。(2)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3)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x。(4)t檢驗用英文小寫t 。(5)F檢驗用英文大寫F。(6)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7)相關係數用英文小寫r。(8)自由度用希文小寫υ或df。(9)機率用英文大寫P (P值前應給出具體檢驗值,如t值、 χ2值、q值等)。
(2) 研究設計:應告知研究設計的名稱和主要方法。如調查設計(分為前瞻性、回顧性還是橫斷面調查研究),實驗設計(應告知具體的設計類型,如自身配對設計、成組設計、交叉設計、析因設計、正交設計等),臨床試驗設計(應告知屬於第幾期臨床試驗,採用了何種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應圍繞4個基本原則(重複、隨機、對照、均衡)概要說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試驗因素的干擾和影響。
(3) 資料的表達與描述:用x±s表達近似服從常態分配的定量資料,用M(QR)表達呈偏態分布的定量資料;用統計表時,要合理安排縱橫標目,並將數據的含義表達清楚;用統計圖時,所用統計圖的類型應與資料性質相匹配,並使數軸上刻度值的標法符合數學原則;用相對數時,分母不宜小於20,要注意區分百分率與構成比。
(4) 統計學分析方法的選擇:對於定量資料,應根據所採用的設計類型、資料所具備的條件和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學分析方法,不應盲目套用t檢驗和單因素方差分析;對於定性資料,應根據所採用的設計類型、定性變數的性質和頻數所具備的條件及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學分析方法,不應盲目套用χ2檢驗。對於回歸分析,應結合專業知識和散布圖,選用合適的回歸類型,不應盲目套用直線回歸分析;對具有重複實驗數據檢驗回歸分析資料,不應簡單化處理;對於多因素、多指標資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礎上,儘可能運用多元統計分析方法,以便對因素之間的互動作用和多指標之間的內在聯繫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釋和評價。
(5) 統計結果的解釋和表達:當P<0.05(或P<0.01)時,應表達為對比組之間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而不應為對比組之間具有顯著性(或非常顯著性)差異;應寫明所用統計分析方法的具體名稱(如:成組設計資料的t檢驗、兩因素析因設計資料的方差分析、多個均數之間兩兩比較的q檢驗等),統計量的具體值(如:t=3.45, χ2=4.68,F=6.79 等);在用不等式表示P值時,一般情況下選用P>0.05、P<0.05和P<0.01三種表達方式即可滿足需要,無需再細分為P<0.001或P<0.0001。當涉及總體參數(如總體均數、總體率等)時,在給出顯著性檢驗結果的同時,再給出95%可信區間。
8. 名詞術語:醫學名詞應使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名詞。尚未通過審定的學科名詞,可選用最新版《醫學主題詞表(MeSH)》、《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中醫藥主題詞表》中的主題詞。對沒有通用譯名的名詞術語應於文內第一次出現時註明原詞。中西藥名以最新版本《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中國藥品通用名稱》(均由中國藥典委員會編寫)為準。英文藥物名稱則採用國際非專利藥名。在題名及正文中藥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確需使用商品名時應先註明其通用名稱。中醫名詞術語按GB/T 16751.1-1997《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疾病部分、證候部分、治法部分》執行,經絡針灸學名詞術語按GB/T 16751.2-1997《經穴部位》和GB/T 16751.3-1997《耳穴名稱與部位》執行。中藥應採用正名,藥典未收入者應附註拉丁文。
冠以外國人名的體徵、病名、試驗、綜合徵等,人名可以用中譯文,但人名後不加“氏”(單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桿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後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寫成巴賓斯基征,不得寫成Babinski's征,也不寫成巴賓斯基氏征。
文中儘量少用縮略語。已被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可以不加注釋直接使用,例如:DNA、RNA、HBsAg、PCR等。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認的縮略語以及原詞過長、在文中多次出現者,若為中文可於文中第一次出現時寫出全稱,在圓括弧內寫出縮略語;若為外文可於文中第一次出現時寫出中文全稱,在圓括弧內寫出外文全稱及其縮略語。例如: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COPD)。不超過4個漢字的名詞不宜使用縮略語,以免影響論文的可讀性。西文縮略語不得拆開轉行。
9. 圖表:原稿中每幅圖表單占1頁,集中附於文後,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於圖(表)下方注釋中,並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建議採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如遇有合計和統計學處理內容(如t值、P值等),則在此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線條圖應墨繪在白紙上,高寬比例以5∶7為宜。以計算機製圖者應提供雷射列印圖樣。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圖中需標註的符號(包括箭頭)請用另紙標上,不要直接寫在照片上。每幅圖的背面應貼上標籤,註明圖號、方向及作者姓名。圖片不可折損,若刊用人像,應徵得本人的書面同意,或遮蓋其能被辨認出系何人的部分。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病理照片要求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圖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應註明出處。電子版投稿中圖片建議採用jpg格式。
10. 計量單位:執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單位》中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規定及其書寫規則,具體執行可參照中華醫學會雜誌社編寫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套用》。注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用。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於1條時應採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應採用ng·kg-1·min-1或ng/(kg·min)的形式;組合單位中斜線和負數冪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採用ng/kg-1·min-1的形式。應儘可能使用單位符號,也可以與非物理單位(如:人、次、台等)的漢字構成組合形式的單位,如:次/min。在敘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弧內寫舊制單位數值;如果同一計量單位反覆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注出法定與舊制單位換算係數,然後只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參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單位,當參量與其公差的單位相同時,單位可只寫1次,即加圓括弧將數值組合,置共同單位符號於全部數值之後。例如:“75.4 ng/L±18.2 ng/L”可以表示為“(75.4±18.2) ng/L”。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舊稱光密度)的符號為A,“A”為斜體。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衛生部聯合發出的質技監局量函&#91;1998&#93;126號檔案《關於血壓計量單位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凡是涉及人體及動物體內的壓力測定,可以使用毫米汞柱(mm Hg)或厘米水柱(cm H2O)為計量單位,但首次使用時應註明mm Hg 或cm H2O與kPa的換算係數(1 mm Hg=0.133 kPa,1 cm H2O=0.098 kPa)。
11. 數字:執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曆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小數點前或後≥5位數字時,每三位一組,組間空1/4個漢字空,如:“71,329.476,56”應寫成“71 329.476 56”。但序數詞和年份、頁數、部隊番號、儀表型號、標準號不分節。百分數的範圍和偏差,前一個數字的百分符號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寫成5~95%,(50.2±0.6)%不能寫成50.2±? 0.6 %。附帶尺寸單位的數值相乘,按下列方式書寫:4 cm×3 cm×5 cm,不能寫成4×3×5 cm3。
12. 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基本執行GB/T 7714-2005《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採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並將序號置於方括弧中,排列於文後。儘量避免引用摘要作為參考文獻。內部刊物、未發表資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發表資料)、個人通信等請勿作為文獻引用,確需引用時,可將其在正文相應處註明。引用文獻(包括文字和表達的原意)務請作者與原文核對無誤。日文漢字請按日文規定書寫,勿與我國漢字及簡化字混淆。同一文獻作者不超過3人全部著錄;超過3人可以只著錄前3人,後依文種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後,外國人的名字採用首字母縮寫形式,縮寫名後不加縮寫點;不同作者姓名之間用“,”隔開,不用“和”、“and”等連詞。題名後標註文獻類型標誌對電子文獻是必選著錄項目,其他文獻可選擇標註。文獻類型和電子文獻載體標誌代碼參照GB 3469《文獻類型與文獻載體代碼》。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為準;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條參考文獻均須著錄起止頁。每年連續編碼的期刊可以不著錄期號。標註有DOI的文獻可於該條文獻的最後著錄DOI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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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處理

1. 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在投稿時作者須告知與該研究有關的潛在利益衝突(即:是否有經濟利益或其他關係造成的利益衝突)。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者,作者有權申請複議,並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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