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

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前身是“莆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72 年 10 月。1983 年 11 月,改名為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仙遊縣、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五個基層法院。法院新址坐落於東園東路1069號。

法院簡介

1972 年 10 月,莆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管轄莆田、仙遊、福清、閩清、閩侯、永泰、長樂、平潭八個縣人民法院。1983 年 11 月,改名為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莆田縣、仙遊縣、城廂區、涵江區四個基層法院。2002 年 10 月,適應莆田市行政區劃調整需要,撤銷莆田縣法院,增設荔城區法院和秀嶼區法院。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新址坐落於東園東路1069號,由辦公大樓、審判法庭和法警訓練館三幢建築物組成,呈“品”字形分布,錯落有致、莊嚴肅穆。

機構設定

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下設有政治部、機關黨委會、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生態資源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法官培訓處、法警支隊、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調解銜接辦公室、司法技術工作室。此外,中共莆田市紀委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律檢查組,作為市紀委派出機構,與院監察室合署辦公。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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