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宗旨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發展改革系統轉變職能,推進發展和改革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調動系統內廣大幹部開展科研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設立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簡稱福建省發改委學術委員會)。
主要職責
福建省發改委學術委員會是全權負責省發展改革委學術活動開展的組織,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審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獎勵辦法》及其修訂草案;負責審定包括獎勵範圍、評審標準、方法、程式等在內的優秀研究成果獎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審定擬聘請的評審專家名單;審定批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獲獎成果;研究處理評獎中遇到的問題;負責指導各設區市發改委學術委員會的評獎工作。
2.審定全省發改委系統研究課題的研究方案,並落實到具體研究單位(人員);組織對課題研究報告的驗收。
3.組織全省發改委系統學術講座、學術論壇等重要學術活動;組織對重大學術研究課題論證和評審;配合抓好系統內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
4.完成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任務
學術委員會下設秘書處,掛靠省發改委經濟研究所,負責辦理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務是:
1.具體組織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的評選活動;負責對申報成果資格進行審查;編輯出版《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彙編》;
2.負責制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勵實施細則,並及時總結經驗,不斷補充完善;
3.負責提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年度課題研究的選題,並進行研究任務的部署以及研究進程的跟蹤落實;
4.負責與設區市發改委學術委員會的工作聯繫和業務指導;
5.會同全省發改委系統學術委員會組織重要學術交流活動、重大課題論證,以及必要的跨地區的重要課題的聯合攻關;
6.負責向國家發改委學術委員會申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
7.負責評獎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8.省發改委學術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委員職責
福建省發改委學術委員會委員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審閱有關材料,按時參加學術委員會會議。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的,須提前報告,並以書面形式委託由相應水平的全權代表出席會議,並就會議的相關表決議案提出書面表決意見。
2.嚴格按照標準,科學、公正、實事求是地審定獎項,審定研究課題驗收報告。在審定有學術委員會委員參加的項目時,本人應當迴避。
3.對評審中涉及的需要保密的成果內容及評審情況,須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