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1949年6月-8月,閩東全境宣告解放。1949年9月,福安專員公署司法科設立。1953年2月23日,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安分院建立,1955年12月6日更名為福建省福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73年3月25日更名為寧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00年11月更名為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閩東西路8號。全院現有人員199人,正式在編人員141人,其中中央行政編制127人,地方事業編制2人,工勤編制1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1.49%,其中碩士13人,占總人數的9.22%。
機構設定
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下轄蕉城區、古田縣、屏南縣、周寧縣、壽寧縣、福安市、柘榮縣、福鼎市、霞浦縣等9個基層人民法院,下設機關黨委、辦公室、政治部、監察室、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掛“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生態環境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少年審判庭、研究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增掛“司法鑑定技術處”牌子)、法官培訓處、司法警察支隊、審判管理辦公室等21個部門,紀檢組1個派駐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