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件

1933年11月20日,李濟深、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等人以國民黨第十九路軍為主力,在福建發動的抗日反蔣事件。簡稱“閩變”。

經過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李濟深、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等人由於他們的抗日要求和行動得不到蔣介石政府的支持,與蔣的矛盾日益激化。

1933年6月1日《塘沽協定》簽字後第二天,蔣、蔡在福州發表通電,反對蔣介石對日妥協,出賣華北。接著又在中國共產黨抗日主張的影響下和“剿赤”軍事失敗的刺激下,放棄了抗日與“剿赤”並行的方針,於10月26日派代表至江西瑞金與中國工農紅軍簽訂《反日反蔣的初步協定》,為事變的發動創造了有利條件。

1933年11月20日,李濟深等在福州召開中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發表《人民權利宣言》。福建事變爆發。

21日,李濟深等通電脫離國民黨,隨後聯合第三黨和神州國光社成員發起成立生產人民黨,以陳銘樞為總書記。

22日,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宣告成立,由李濟深、陳銘樞、陳友仁等十一人任委員,李濟深任主席,改民國二十二年為“中華共和國元年”,並宣布革命政府的中心任務是外求民族解放,排除帝國主義在華勢力;內求打倒軍閥,推翻國民黨統治,實現人民民主自由,發展國民經濟,解放工農勞苦民眾。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後,受到各地民眾和海外華僑的擁護,但同時也遭到蔣介石政府的輿論攻擊和軍事鎮壓。

12月下旬,蔣介石抽調進攻江西蘇區的嫡系部隊十餘萬人,以蔣鼎文為前敵總指揮,在海、空軍的配合下,由贛東和浙江分路進攻延平、古田等地。

1934年1月上、中旬,延平、古田、福州先後被蔣軍占領,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和十九路軍總部分別遷往漳州和泉州。

21日,泉州、漳州相繼失守,福建事變終告失敗。李濟深、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逃往香港,第十九路軍的番號被取消,軍隊被蔣介石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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