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首批試生產原料為芒稈,紙機採用竹簾,產品為特種加重貢川。5月,首批產品8件運往廈門招售。12月,呈請國民政府財政、實業兩部給予老竹製漿《專制權》並免徵各項捐稅3年。民國22年1月,紙機改用銅網;當時省主席蔣光鼐、前省長薩鎮冰、十九路軍軍長蔡廷鍇曾到廠參觀,蔡廷鍇題字“戰勝舶來”留念。
初期,生產採用竹絲與半料漿板為原料,經化學處理生產機制海月、連史、貢川、毛邊等紙。還採用破布、廢鈔、芒稈等原料製漿,抄制道林紙、打字紙、加白報紙、包裝紙等。產品以天鵝牌為商標,行銷天津、上海、杭州、廣州、潮州等地,還出口菲律賓、泰國、印尼、馬來亞等國。
抗日戰爭開始後,產品銷路與原材料供應受阻,民國26年(1937年)9月停產。民國28年春夏間,廠房遭日機轟炸,將設備運往南平西芹鎮暫存。民國37年4月恢復生產,但生產經營艱難。民國38年5月,因動力設備損壞而停產。
1949年8月,福州解放,該廠職工冒著酷暑加緊修復設備,於9月恢復生產。由人民銀行提供優惠貸款,土產公司、百貨公司等組織供應原材物料,產品給以訂貨包銷,使該廠逐步扭虧為盈,生產逐年發展。
1954年3月,省工業廳在該廠增建磨木試驗車間,安裝日產7~9噸單鏈式磨木機成套設備,於6月試產馬尾松磨木漿。同年8月,該廠與省工業廳造紙實驗廠合併成立公私合營福州造紙廠;10~11月,試產馬尾松硫酸鹽法本色木漿,先後抄制出新聞紙、紙袋紙、牛皮紙及其他紙種。
1956年,接受華僑投資公司投資擴建,並改名為福建省華僑投資公司福州造紙廠。隨後經過3期擴建改造,至1979年,形成日產50噸化學木漿及鹼回收配套工程,全廠機製紙年產能力達到2.38萬噸。70年代後期,獲大慶式企業稱號。平板新聞紙被評為輕工部優質產品。
第二紙廠
1975年8月,由原造紙實驗廠合併成立的第三車間從本廠分出去,成立福州第二紙廠。
技術改造
80年代後期,先後開工實施3項較大的技術改造工程,新建熱電站、漂白車間和白紙板車間;調整產品結構與廠區布置,實現漿、紙、鹼的平衡。
榮譽
1989年,省政府授予該廠省先進企業稱號。
企業數據
1990年,有職工2075人,固定資產淨值3679萬元,產量1.98萬噸,工業總產值7073萬元,稅利614萬元。
產品
產品有紙袋紙、牛皮紙、凸版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