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巨峰葡萄

福安巨峰葡萄

福安巨峰葡萄,福建省寧德市福安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賽江流域年均19.7℃,穩定通過≥10℃的活動積溫5000-6150℃。由於三面有高大山脈屏障,光熱充足,適宜種植葡萄。福安巨峰葡萄果穗圓錐形或長圓錐形,果穗重350-450克,果粒大,粒重10-12克,色澤紫紅、黑紫色,果粉厚,肉質緊、汁多、鬆緊適度,酸甜適中,草莓香味濃。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福安巨峰葡萄”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福安巨峰葡萄果穗圓錐形或長圓錐形,果穗重350-450克,果粒大,粒重10-12克,色澤紫紅、黑紫色,果粉厚,肉質緊、汁多、鬆緊適度,酸甜適中,草莓香味濃。總酸≤0.5%,維生素C毫克/100克20.0-30.0,可溶性固形物17.5-21%。

藥用價值

福安巨峰葡萄 福安巨峰葡萄

中醫認為葡萄性平、味甘酸,入肺、脾、腎經,有補氣血、益肝腎、生津液、強筋骨、止咳除煩、補益氣血、通利小便的功效。葡萄皮中的白藜蘆醇、葡萄籽中的原花青素含量都高於葡萄的其他部位、也高於其他大多數果樹,且具有極高的藥用價值,已經成為世界性的重要營養兼藥用的商品。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福安市地處福建省東北部,葡萄保護地賽江流域三面環山,一面臨海。流域長38.5公里。地處鷲峰山脈、太姥山脈和洞宮山脈之間,由於交溪及其支流的長期侵蝕堆積作用,形成沿江平原,耕地為沖積壤土,土壤疏鬆、肥沃、排灌水容易,適宜福安巨峰生長。

水文情況

賽江主幹支流總長433公里為閩東北第一大河,支流多,水資源豐富,農田、果園灌溉水都是從山泉、小溪或水渠引入的無污染、天然潔淨水,福安巨峰葡萄基地生產區域環境良好,周邊無礦業、工業,空氣品質優良,均已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證書。

氣候情況

福安巨峰葡萄 福安巨峰葡萄

賽江流域年均19.7℃,穩定通過≥10℃的活動積溫5000-6150℃。由於三面有高大山脈屏障,光熱充足,冬夏、晝夜的溫差大,夏熱冬冷,晝熱夜冷。

歷史淵源

福安,葡萄種植歷史悠久,被譽為“南國葡萄之鄉”,明萬曆版《福安縣誌》記載:“葡萄,白者為水晶。”說明在當時福安就種植多個葡萄品種。清光緒版《福安縣誌》亦載:“葡萄有紫、碧二種,白者為水晶”。福安市穆雲鄉高嶺村現留存一株葡萄古樹,相傳,後唐時黃巢起義,戰亂百年,該地先人為逃避戰亂在此建村時,就發現這裡的葡萄林,歷經多年砍伐僅剩這株古葡萄。

20世紀50年代,福安市溪塔村民利用溪澗逐漸建起一條葡萄溝,被全國葡萄專家學者認為是全國三大葡萄溝之一。

1984年,福安市象環村陳玉章在自家的責任田裡選育出巨峰葡萄優良單株,對福安自然環境比較適應,具有優質、高產、抗病、耐濕特點,逐漸推廣種植。

2009年-2015年,福安市被國家農業部列入全國葡萄優勢區域發展規劃”重點市。

福安巨峰葡萄 福安巨峰葡萄

2011年,福安市被列為國家葡萄產業體系示範縣市,被中國財政部、中國科協授予“全國科普示範基地”,被中國農學會葡萄分會、全國果品流通協會評為“全國優質葡萄生產基地”,並被授予“建海峽西岸葡萄之鄉”。

生產情況

福安巨峰葡萄 福安巨峰葡萄

2013年,福安市葡萄種植面積近3.1萬畝,產量4.2萬噸,產值2.9億元。

產品榮譽

福安巨峰葡萄 福安巨峰葡萄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福安巨峰葡萄”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福安巨峰葡萄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福安市行政區域內的賽江流域的賽岐鎮、甘棠鎮、下白石鎮、溪柄鎮、城陽鎮、灣塢鎮、松羅鄉、坂中畲族鄉共8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19°36′31″-119°46′19″,北緯26°48′13″-27°06′54″。

質量技術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⑴產地要求。

賽江流域,地勢開闊,陽光充足,通風良好;排灌方便,土層深厚,土質疏鬆、肥沃,沙壤土、沙礫壤土,pH5.5-6.5。

⑵品種選擇與要求

福安巨峰葡萄是福安地方特色品種,該品種為福安果農陳玉章1984年從巨峰葡萄群體中選育出的優良單株,適合福安自然條件。

⑶生產控制及收穫。

①種植:整高畦,種大苗,畝植150株。

②整形:X改進形,即時打頂、抹芽,整穗。

③控產:畝產1300公斤。

④保護:避雨栽培、果實套袋、增施鉀鈣肥。

⑤收穫及貯藏:採收時輕拿輕放,及時包裝,及時冷藏。

⑷生產記錄要求

建立生產記錄檔案。詳細記錄包括園地選擇、育苗、定植、整形修剪、土肥水管理、病蟲害防治收穫、貯存、運輸、銷售等系列活動的內容;

建立由村為單位的基地農戶(專業合作社、企業)清單,並建立栽培檔案;

基地的各項記錄至少保存3年,並有專門的檔案櫥(櫃、室);有相關的標準、規範和法規等檔案資料。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執行NY5086-2005《無公害食品落葉漿果類果品》相關規定。

•標誌使用規定

福安市葡萄協會是福安巨峰葡萄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福安市葡萄協會’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採用福安巨峰葡萄產品名稱和福安巨峰葡萄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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